(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5年11月21日,市民朱先生网购了一部三星5S防水手机,为了验证该手机是否真的防水,朱先生将新购买的手机泡在水里两分钟。从水中拿出后,该手机拍照功能无法正常使用,朱先生与卖家商议后决定,将手机寄回给卖家,让卖家对该手机进行检测并出具该手机的检测报告单。但手机寄回去后,卖家却给朱先生办理了退货。
>>买家:防水手机不防水退货后卖给别人
2015年11月21日,朱先生从国美第三方网络销售平台购买了一部三星5S手机。购买手机时,卖家承诺这款手机防水。由于手机的充电口处蓄积了灰尘,同时也为了验证手机是否防水,朱先生专门将手机放在水里两分钟以检验此款手机是否防水。“手机放在水里两分钟,拿出来后摄像头就不能用了,只能打电话发短信。”朱先生说道。
据朱先生介绍,发现手机不能拍照后,他联系了卖家。“卖家让我把手机寄回去,由他出具检测报告单。”朱先生说道,他把手机寄回给卖家后,卖家不但没有给他出具手机相关的证明,还转手把手机卖给他人,并在12月1日全额退款给朱先生。
“我打电话给国美的客服,客服说15个工作日内答复我。后来卖家打电话给我,说手机已经卖掉了,让我不要追究了。后来我又在别的地方买了一部三星5S,泡水后拿出来没有问题,可以正常使用。”朱先生说道。
关于赔偿问题,朱先生说,自己只想要该手机的检测单,不要钱。
>>卖家:开封后影响销售已送给朋友使用
据卖家介绍,手机邮回去他查看后是没有问题的,可以正常使用。“是朱先生自己心里有阴影,总是在怀疑手机是翻新机。手机湿一点是没有问题的,专门泡在水里,一千多的手机怎么可能经得住泡在水里几分钟。我这里卖的手机都是库存的全新手机,手机只要一开封就会影响二次销售。正好我朋友没手机用了,我就把退回来的这个手机给我朋友用了。手机本来就是好的,要怎么开证明啊?”卖家说道。
“我这里是7天无理由退货的,他把手机给我邮过来后,手机还没邮到我这里,就以这几天没有手机可用,问我要赔偿费100元,我当时想着100元也没多少就给他了。手机邮到我这里后,我立刻就全额退款给他了。退款给他后,他又问我要300元的赔偿费,说是给他充到手机话费里,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又来要赔偿费,一点道理都没有。”卖家说道。(来源:《鲁北晚报》文/张迎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