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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全文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8日 16:18:02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为加快我市互联网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我市“科学赶超、后来居上”,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和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提出如下行动计划:

  一、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在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地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上,加强政府引导和推动,为电子商务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坚持多方联动、突出特色。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相结合,实现联动发展。坚持与产业升级工程相结合,坚持与扶贫攻坚工程相结合,坚持与“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相结合,坚持与“返乡创业、建设菏泽”专项活动暨全民创业相结合,坚持与服务型党组织创建相结合。3.坚持集聚发展、重点培育。完善产业链、打造生态圈,重点培育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园区和龙头企业,以资源最小投入、最优组合获得最大收益,实现投入产出倍增效应,全面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

  4.坚持典型带动、重点突破。鼓励县区先行先试、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发展路子,务求实效。总结推广“大集模式”、“郓城模式”、“天华模式”等先进经验,不断提升示范效应,形成推广机制。

  5.坚持人才优先、抓好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使更多的人知网、识网、触网、用网,最大限度增加网民数量。既要抓网商人才队伍建设,也要抓领导干部知识观念更新;既要邀请专家教授授课,又要与专业培训机构加强合作。

  (二)工作目标

  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网络零售额在2014年的基础上保持50%左右的年增长率,电子商务交易额2015年突破700亿元,2016年突破1000亿元,2017年突破1500亿元;网络零售额2015年突破140亿元,2016年突破200亿元,2017年突破300亿元。2017年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3.5亿美元。

  力争通过三年的培育,成为区域电子商务中心城市,千县万村项目在我市基本全覆盖,跨境电商影响力突出,形成5-6个特色淘宝镇、100个淘宝村或特色电商村。到2017年,曹县、郓城县农村网商覆盖率超过95%,其他县区超过70%。建成1688菏泽产业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超过60%,县区以上重点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80%,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超过50%。力争到2017年,建立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基本解决“最后一公里”难题。

  开展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创建1个国家级、2个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争创1个国家级、2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1家国家级广告产业园。争创2个国家级、5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培育20家跨境电子商务领军企业,建设1个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园区,

  二、发展重点

  (三)推动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动工业企业和电子商务深度融合,形成“工业+电商”应用模式,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引导工业企业扩大网络采购份额,降低成本;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销售,开拓市场;推动工业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整合产业链,优化流程,实现生产管理体系变革。积极开展“千企触网”行动,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办好门户网站,打造自主品牌,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等网络销售终端。引导山东聚富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巨野)快速发展,力争到2017年实现B2B交易额突破100亿元。引导小微企业积极借助龙头企业电子商务购销体系,扩大网络购销份额。支持工业企业深化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三维(3D)设计及打印等信息技术在生产制造各环节的应用,提高订单的响应速度和柔性制造能力,面向网络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发展“以销定产”及“个性化定制”生产方式。加快建设阿里巴巴菏泽产业带,生物医药、木制品、化工等重点产业纳入1688产业带。到2017年,全市销售收入100强工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例达到80%。(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四)推动商贸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加速传统商贸向现代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推动郓百、巨野佳和等传统商贸企业嫁接改造,培育、建设银田农特电商产业园、舜王城中药材市场、牡丹商贸城、苏南商贸城、亿丰时代广场等一批传统市场融合电子商务的示范典型。以本市企业为主体,举办网上展会,组织平台、商城、网店与线下企业全面对接,扩大菏泽地产品网上销售规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规划局)

  (五)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推动农村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鼓励利用互联网解决涉农流通瓶颈。鼓励乡镇、行政村根据自身产业优势,创建乡镇农产品电商综合服务站,汇聚优势资源,拓宽营销模式,用三年时间实现“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示范乡镇“一村一品一店”全覆盖。推动阿里巴巴千县万村试点、京东菏泽馆等项目建设力度,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和配送服务中心,促进电子商务在工业消费品、生产资料下乡农产品、特色产品进城双向流通网络中的应用。2015年底,曹县农村淘宝村级服务站到达60个以上,郓城县达到150个;2017年,千县万村项目基本全覆盖。鼓励壹邦壹品、银田电子、农哈哈、乐村淘等服务农村的新商业模式,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和冷链仓储物流发展,培育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新动力。每年培育和认定一批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乡镇、村(居),鼓励和支持各县区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电商县”、“电商村”。加快建设“中国林产品交易会电子交易平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菏泽高新区管委会)

  (六)推动民生领域电子商务应用。积极发展以社区生活服务为核心的电子商务,推动电子商务企业整合社区商业资源和便民服务设施,实现社区商业与城市便民服务、社区政务、物流配送的互联互通。支持建设社区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提供居民日常消费、家政服务、远程缴费、健康医疗、紧急求助、电子政务等方面的在线服务。支持设立社区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点,推进连锁超市、便利店、社区物业等开展物流分拨、快件自提等便民服务。(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菏泽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科技局、市邮政管理局)

  (七)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加强国际国内电子商务交流融合,推动跨境电商成为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新动力。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促进传统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支持生产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国际贸易,引导有实力的外贸企业到重点市场建立(租用)海外仓;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载体功能,以特色产业为依托,着力培育1-2家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引导其向规模化、规范化、集群化方向发展。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企业、园区建设、公共海外仓的资金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培育自主品牌,建立以海外仓为支点的目的国配送网点,融入境外零售体系。举办各类跨境电商宣传、培训活动,推动市内高校、各类培训机构与知名电商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加快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实用人才培养。创新跨境电商进出境货物管理模式,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全程无纸化通关,实现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出口货物实行增殖税和消费税免税或退税政策,并予以优先办理;商务部门会同财政、口岸、国税、海关、检验检疫、外汇、邮政、工商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相关政策衔接和信息沟通,解决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菏泽海关、菏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外管局、市国税局、市财政局、市口岸办、市邮政管理局、市工商局)

  (八)推动开展电子商务扶贫攻坚。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原则,开展电商扶贫攻坚工程,积极向国务院、省扶贫办争取政策,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把“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与互联网融合作为脱贫的主推方向,搞好网上营销特色产品。提升贫困乡村交通物流、网络通讯等发展水平,增强贫困乡村利用电商创业、就业能力,推动贫困乡村特色农副产品、旅游产品销售,增加贫困户收入。鼓励引导电商企业开辟贫困乡村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与合作社、种养大户建立直采直供关系。到2017年,对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电商扶贫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市财政局)

  三、支撑体系

  (九)加快建设重点园区。在市区加快建设电子商务产业生态城,按照“电商聚集、电商孵化、人才创业、金融创新”的总体目标,积极完善“仓储物流、生产加工区、生活配套区”等功能,引导各类电子商务业态和功能聚集,推动电子商务产业统筹协调、加快集聚、错位发展。到2017年,实现入驻企业500家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600亿元以上,从业人员超过3万人,形成集商品交易、支付结算、物流配送、体验会展、金融服务等多功能、多业态的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至少规划建设1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和和1处广告产业园,吸引电子商务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入驻50家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50亿元以上。推动实体交易和网上交易相结合,支持有条件的批发市场强化仓储、配送、采购等功能,发展一批以商品市场为依托的电商集聚区。积极争创国家级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带动全市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菏泽高新区管委会)

  (十)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企业。鼓励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技术服务平台、中介服务平台发展,培育和引进一批与平台经济发展相配套的策划、培训、信用、检测、认证等服务机构,提升配套服务能力,形成便捷高效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加快电子商务和服务外包两大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壹邦壹品、菏易购等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外包软件研发、平台维护、仓储物流、客服运营等非核心业务,加快实施电子商务业务专业化分工;引导百企聚、花儿绽放等第三方服务企业围绕软件研发、平台维护、网络推广、移动应用、创意美工、代运营等业务,积极拓展电子商务服务外包新领域;支持专业化网络销售企业承接传统企业电子商务业务;建立完善市电子商务企业名录库和适宜网上销售产品库,鼓励各地借力阿里巴巴、京东等综合性电商平台,建设运营“特色中国·菏泽馆”、“京东商城·菏泽馆”等地方特色馆,向全市企业提供电子商务服务,推动本地企业产品全网销售。(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菏泽高新区管委会)

  (十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菏泽“全光网”建设,统筹推进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快速发展,构建快速、融合、安全的信息网络体系,提高网络覆盖范围和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光纤进村、到楼、入户,提高网络接入速度,推进已建住宅区光纤到户改造,实现新建小区光纤网络全覆盖,重点公共场所无线网络全覆盖,推进农村地区宽带互联网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资费下调。支持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呼叫中心、云计算中心等重点功能性服务平台建设,全力提升信息数据存储和服务能力,最大程度满足海量数据资源集中存储的市场需求。(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各通信广电运营企业)

  (十二)优化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物流集中发展区和城市公共物流配送体系,结合实际规划建设若干个满足电子商务发展需求的专业物流配送园区和保税区。支持快递物流与电子商务下乡,打通农村消费“最后一公里”。鼓励国内外快递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在我市建立电子商务物流分拨配送中心。支持物流(快递)配送站、智能快件箱等物流(快递)设施规划建设,推动第三方、第四方物流配送企业与社区商业网点、学校等深化业务合作,逐步构建覆盖全市主城区、县城,并逐步向城镇和农村延伸,与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积极推进与菜鸟网络合作,加快专业化物流信息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物流信息化水平。(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

  四、保障体系

  (十三)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任成员的菏泽市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全市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全市电子商务的发展规划、项目建设和业务指导、综合协调等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形成电子商务发展合力。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要加强电子商务的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发挥好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综合协调作用,全面推进电子商务提升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菏泽高新区管委会)

  (十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创业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为全市网络创业人员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加大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努力建设高素质的电子商务人才队伍。支持申报创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人才继续教育(培训)基地。探索建立电子商务学科体系,引导菏泽各职业院校加强电子商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更多的高层次复合型专门人才。支持学校、企业及社会组织合作办学,探索实训式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培训机制。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加快培养电子商务领域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网络创业培训。每年开展电子商务相关培训2万人次以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教育局)

  (十五)引导规范发展。放宽主体准入,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宽松环境。规范履行政府监管职能,加强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加强全市电子商务运行监测和数据分析。探索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完善部门间、区域间监管信息共享和职能衔接机制,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竞争行为,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打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公示“守合同重信用”电商企业,引导电商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建立开放、公平、健康的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加强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建设,促进电子商务企业与相关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电子商务协会及相关咨询服务机构开展专项课题调研。(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物价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邮政管理局)

  (十六)加大财政扶持。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各县区政府每年安排不低于300万元的电子商务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带动作用,在促进电子商务应用、培育重点企业和平台、推进电子商务基地建设、引进和培养电子商务人才、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开展示范创建等方面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积极对上争取国家、省级电子商务政策支持,妥善落实配套政策和资金。整合社会资源,筹建现代商务发展基金,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菏泽高新区管委会)

  (十七)加大金融支持。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充分利用市级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对纳入业务统计范围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贷款支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推广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推进集风险投资、银行信贷、债券融资、上市扶持、融资担保、保险合作等内容的多层次电商金融服务,强化对电子商务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金融服务。鼓励有较强盈利能力的电子商务企业与各类投资基金加强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上市融资,逐步引导社会资本成为我市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和产业发展的主力。(牵头单位:人民银行菏泽分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十八)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利用电商大讲堂活动及各类媒体,普及电子商务知识,传播电子商务政策法规,宣传电子商务发展成功经验,努力在全市形成全社会关注、参与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浓厚氛围。鼓励相关单位和企业加强与国内外电子商务机构的交流合作,鼓励电商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行业展会。培育打造1-2个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行业认知度的本土电子商务论坛和展会活动,提升我市会展业整体水平。(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供销社、市农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菏泽高新区管委会)(来源:《菏泽日报》 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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