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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淘宝店主利用投诉方式敲诈另一网店6万被判2年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3日 10:22:48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本来都是淘宝网上平等竞争的商家,结果嫉妒别的商家生意好,以在网上买的假图投诉被害人王某某经营的网店盗用他人图片的方式,勒索王某某现金近6万元。近日,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李某某和被害人王某某都在沭阳县某乡镇淘宝店,王某某的网店主要销售碗莲花种子。2015年4月份,王某某在百度上下载一张碗莲花照片放在自己网店页面上。

  2015年6月初被告人李某某在网上花钱找人制作一张碗莲花图片并发给淘宝网后台投诉王某某的网店,6月8日上午王某某收到淘宝网发的投诉信息要求自己举证,李某某通过阿里旺旺叫王某某加自己QQ处理王某某盗用图片的事情。王某某就加李某某QQ。

  李某某称,王某某应为盗用图片付出代价,王某某称可以补偿,于是李某某要价16万,王某某嫌太多。王某某一方面在QQ上与李某某谈判着,另一方面寻找碗莲花原图举证。

  后王某某找到碗莲花原照片的制作者在上海开网店的吴某某欲购买原图举证,6月8日晚上10时许吴某某电话告知王某某拍的原照片已丢失。

  王某某提出赔偿1万元,李某某不同意,王某某提出赔偿6万元,李某某同意。后王某某分四次转2万、1万、1万、19000元到李某某同学何春燕支付宝上。后该59000元经过一些列环节最终到李某某手中。(来源:法制网;文/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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