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7年5月23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同程”的投诉,称“同程”没有游客签订合同且不退款。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林女士于2017年5月19日在同程订深圳到沙巴的自由行产品,订单号: 103708041。
同程网站当天晚上通过邮箱发了合同给我,5月20日我查收了邮件,仔细阅览并且询问了客服,提出疑义,不赞成合同。与同程沟通了一天后,同程提出全损,也就是帮我订了机票和酒店,所以我退款的话一分不退。于此同时同程无法提供任何有订机票和酒店的证据。
5月22日我打电话咨询了出行航班春秋航班的客服,查询没有我的任何机票信息,并且客服表示同一个人无法凭着同一个证件办理两张同一航班的票,我试图另外订机票的时候,却发现我是可以订的,由此可知同程没有给我订机票。所以我要求退还全款5198元给我。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据《2016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http://www.100ec.cn/zt/16tsjcbg2/)统计,百度糯米、去哪儿、美团、饿了么、飞猪、携程、同程网、大众点评、艺龙、易到用车为“2016年度全国十大热点被投诉生活服务电商”。(文/向日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