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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磊:拼多多和淘宝是最社会化的商业模式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0日 15:05:24

(网经社讯)摘要:日前,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采访时认为,拼多多遭遇的“假货”“刷单”争议,除了竞争之中被各类舆情推动所致之外,拼多多和淘宝也是最社会化的商业模式,是整个社会对于“假货”以及“刷单”耐受力的一种镜面折射。此次在恶名市场名单里还有7个线下市场,那些市场已经存在多年,但集中度都没有淘宝、拼多多高,所以关注度也不如它们。

曹磊认为,《电子商务法》落地过程本身就非常曲折和不易,法律出台之后,下一步要看司法机关能够有什么样的判例出来。比如电商平台和消费者都不喜欢“刷单”行为,但对于刷单团伙是否可以有更多的入刑以及巨额赔偿的诉讼典型案例。同时,“二选一”也伤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商家的自由贸易权,严重扰乱经济秩序。虽然有明确禁止的法律法规,但这样的现象在行业内愈演愈烈,希望从各个方面加大惩处的力度。                    

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刷刷刷 该刷掉的是“黑灰产”》

互联网时代,无论网购商品,还是预约服务,乃至是阅读文章、观看视频,用户做决策越来越依赖于“点赞、阅读、评价、销量”等数据

与此同时,也衍生了专业刷单团队,删差评、花钱置顶等,类似造假行为已屡见不鲜,这些网络“灰黑产”令部分平台数据变成了营销工具。《电子商务法》实施已4个多月,电子商务经营者“刷量”“刷单”“刷信誉”等行为仍有出现。

如何让网络环境更好、数据更透明、评价更真实,仍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新办法加强消费者保护力度

衣食住行的选购在网上进行已经司空见惯,可以说,电商平台出现的种种问题与每个人息息相关。

为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完善网络交易规范制度,促进网络交易活动持续健康发展,4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在对《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修订的基础上,起草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可以说,这是对《电子商务法》的有力补充,将促进整个行业良性发展。

 从实际的购买行为中可以看出,在电子商务有关三方主体中,最弱势的是消费者,其次是电商经营者,最强势的是平台经营者,所以《电子商务法》在均衡地保障电子商务这三方主体的合法权益,适当加重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第三方平台的责任义务,适当地加强对电子商务消费者的保护力度。

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不得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删除用户不利评价,不得违法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得限制交易、收取不合理费用等。

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经营者应当协助消费者维权;鼓励平台经营者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质量担保机制。

电商行业在快速发展中也面临诸多新问题,《电子商务法》实施之后,修订后的征求意见稿以促进发展、规范秩序、保障各方权益为原则,对网络交易问题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

泡沫数据对消费者和商家都是伤害

随着越来越多的平台涌现,泥沙俱下,也让行业问题逐渐增多。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小红书上大量用户体验文章的背后,存在着大量的代写代发团队,他们根据商家要求,编出有亲身体验感觉的虚假“种草”笔记。“亲测有效”“真的非常有用,自己误打误撞摸索出来的”“被闺密种草的”“被舍友推荐的”,打开小红书等社区APP,无论化妆护肤,还是美食旅游,都可以看到用户以亲身体验发布的文章,图文并茂的心得体会,让不少用户对此深信不疑。不少商家通过技术手段刷粉、点赞,让客户的笔记冲上热门,以此达到宣传广告目的。

此外,想要了解周边美食、商超,基于定位的点评类软件必不可少。消费者的需求也让一些商家看到机遇,而评价是引导销量的重要因素。

由此,刷单制造虚假销量和好评的产业也让不少人尝到了甜头,几元钱能买一条好评,一两千元能升一颗钻,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刷单几乎成为一条暴利产业链。其中最大的受害者还是消费者。

网络刷量“黑灰产”在电商平台泛滥,也成为诸多行业心照不宣的事情。

此前,一位外卖商家对《中国消费者报》表示,闭店一个月在外卖平台的所有单量都会归零,想要重新开业必须拿出启动资金在外卖平台刷单,否则店铺不被推荐,就不会被用户发现。“只有排名靠前,才能有销量。”

“刷量、删差评、虚假评价等行为首先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此外扰乱了电商行业正常的交易秩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蒙慧欣表示,刷量产生的泡沫数据不仅会让一些劣质产品得逞,而且对行业大数据、平台大数据和广告效应也会产生误导,甚至还会影响相关部门的决策。

蒙慧欣建议,电商平台应优化排名制度,不再把好评、销量等作为排名的唯一依据,而是把诚信度、资质等作为更重要的参考指标。“任何虚假的数据,对真正尊重游戏规则的电商从业者来说都是一种极大伤害。”

加大司法惩处力度

随着线上流量越来越贵,传统电商获客成本升高,电商巨头及后来者涌进赛道,电商已渐渐进入下半场。随着电商的不断发展,当前社交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电商企业都在争夺下沉市场。

伴随而来的就是追求低价带来的“假货”问题,这也成为制约电商发展的一大痛点。

北京时间4月25日晚间,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2018年“恶名市场”名单,包括拼多多、淘宝、敦煌网在内的中国多家线上商城和实体商城被列入榜单。

 对此,拼多多方面回应称,尚不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这个结论从何而来,以什么标准制定,对此不能认同。报告所述问题在电子商务业态出现之前便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现在依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打击此类问题最好的办法不是互相指责,目前公司与执法部门密切合作,正不断采用技术+人工的方式加入到解决这一问题的过程中去。

拼多多公关人士对于假货及如何进行内部自查没有给出明确回应,上述公关人士对《中国消费者报》表示,一个名为“拼多多被美国列为恶名市场”的话题在32分钟之内从未入榜直至冲上微博热搜榜榜首。

 对于美国“恶名市场”事件,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接受《中国消费者报》采访时表示,拼多多遭遇的“假货”“刷单”争议,除了竞争之中被各类舆情推动所致之外,拼多多和淘宝也是最社会化的商业模式,是整个社会对于“假货”以及“刷单”耐受力的一种镜面折射。此次在恶名市场名单里还有7个线下市场,那些市场已经存在多年,但集中度都没有淘宝、拼多多高,所以关注度也不如它们。

针对《电子商务法》出台后,“刷量”“刷单”“刷信誉”等行为仍有出现的现象,曹磊认为,《电子商务法》落地过程本身就非常曲折和不易,法律出台之后,下一步要看司法机关能够有什么样的判例出来。比如电商平台和消费者都不喜欢“刷单”行为,但对于刷单团伙是否可以有更多的入刑以及巨额赔偿的诉讼典型案例。同时,“二选一”也伤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商家的自由贸易权,严重扰乱经济秩序。虽然有明确禁止的法律法规,但这样的现象在行业内愈演愈烈,希望从各个方面加大惩处的力度。(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文/王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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