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10月27日,黄山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开展违规网约车投诉举报奖励活动的通知》。
《通知》称,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市场秩序,保障乘客和合规驾驶员权益及运输安全,依据有关规定,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网约车投诉举报奖励活动。
公众可以举报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举报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举报奖励须同时满足举报事项属于举报范围以及有明确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规事实等条件;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和联系方式,并尽可能详细、准确提供被举报对象信息(车牌号、驾驶员姓名/证件号等);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具体地点、详细经过;相关证据或线索(如订单截图、录音录像、照片、支付记录等);举报内容必须是事先未被交通运输部门掌握的;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罚或有效处理,方能获得奖励。
对举报内容是否符合奖励条件由交通运输部门进行认定,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以电话信息费的形式发放,面值为50元。奖励规则:1.同一违规行为只奖励一次;2.多人举报同一违规行为的,奖励最先实名举报者(以受理登记时间为准);3.多人联名举报的,按一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