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2年11月18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网友对天猫茵曼旗舰店的投诉称订单被取消。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张先生反映称:“2012年11月11日,我在天猫茵曼旗舰店付款买下打折衣服,订单号为171258975520488。
此后库存仍显示上400余件。之后卖家迟迟不发货,多次催促无人应答。11月15日下午一点才告诉此款缺货,告知退款。
此后多次与卖家说话,总是敷衍回答或者无人回答。因为此款棉衣,我并没有参加淘宝双十一期间的其他同类商品促销活动,再次购买其他商品价格差谁来赔付?没有及时买到衣服,耽误许多其他的事又作何解释?要求卖家道歉,并作出合理赔付。”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购与维权专家姚建芳认为,作为电商企业履行合同是应尽的义务。如若发生商品缺货等情况应该及时向顾客解释清楚,而不是没有和顾客商量就私自取消订单。因此,商家单方面取消订单,造成对消费者经济损失,理应由商家买单。
据《2012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显示,淘宝网(主要是淘宝卖家)、苏宁易购、当当网、亚马逊中国、俏物悄语、买特网、唯品会、腾讯电商、1号店、国美旗下库巴购物网成为的“2012上半年度十大网络购物热点被投诉企业”。(文/筱萍)
事件跟踪:
我们接到茵曼品牌的客服人员的回复,表示这个事情已经圆满解决,之前电话沟通过张先生,他同意以双11当天的价格换购现在店铺的产品;后来没看到中意的款式,选择了退款。经协商,茵曼结合淘宝规则同意给张先生部分补偿,目前退款已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