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摘要:3月11日,网经社主任曹磊在接受中国经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网购市场已享尽“税收红利”做大,并对实体经济尤其是现有零售业为代表的流通体系造成了巨大冲击;从市场公平竞争的角度而言,应该对电商和实体经济基本上实现一视同仁。
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原题:《个人网店征税尚无具体时间表探因》
今年两会期间,相对反腐、房价、雾霾等话题,关于电商征税话题似乎“低调”许多。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副司长张佩东在9日回答网友关于个人网店的征税问题时表示: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应尽的义务,税法对传统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是统一适用的。相关部门一直在关注这个问题,并在积极研究对策;具体情况,建议向税务主管部门了解。
换言之,尽管已数次讨论的个人网店征税,但尚无具体时间表。
事实上,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电商征税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在网经社主任曹磊看来,网购市场已享尽“税收红利”做大,并对实体经济尤其是现有零售业为代表的流通体系造成了巨大冲击;从市场公平竞争的角度而言,应该对电商和实体经济基本上实现一视同仁。
不过,被业内视为必然征税的课目却因何推进缓慢呢?
“参照国际做法,作为电子商务发展鼻祖的美国,是否对网店全面征税目前也仍在讨论中,目前我国全面征税的时机并不成熟。”昨日,网经社分析师莫岱青表示,电商征税已经讨论了很久,但实际操作起来很难,从条例、办法等上升到立法,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根据阿里巴巴去年底提供的数据,目前阿里巴巴零售平台上约有700万户网商,其中小微网商占大多数:淘宝网上,店铺仅店主1人经营的占58%,97%的店铺员工在5人以下;而在天猫上,雇员达3~20人的卖家占81%。
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小娟认为,(个体)网店的规模与电商纳税之间存在内在联系。对于淘宝上几百万小微职业卖家来说,电商的无税收和无店面成本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基础。一旦征税,价格抬高,利润减少,部分卖家将另谋出路。这可能是电商的一次大洗牌,也可能会对刚刚繁荣起来的电商形成致命打击。
值得玩味的是,C2C个人网店,实际数量正趋于减少。网经社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2月,实际运营的个人网店数量达1122万家,同比减少17.8%;预计到2014年中国个人网店将下降到918万家。
另据了解,在个人网店征税方面,有两个标志性的事件是:2010年7月1日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后,国内的个人网店才开始逐步步入“实名制”时代;2011年,武汉市国税局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即:对淘宝女装网店“我的百分之一”征税430余万元。
去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苏宁控股集团董事长张近东建议,我国应该通过《电子商务税收法》,建立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对在网上进行交易的商家收税;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也递交多份议案、建议,呼吁规范电子商业缴税,称“否则对实体零售不公平”。
此后几个月内,国家相关部门的频繁举动和表态:去年“两会”结束不久,国家税务总局开始实行《网络发票管理办法》,被视为是为征税做准备;随后,对于如何规范电商市场交易及市场秩序,国家工商总局举行了座谈会。
去年6月4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回应媒体询问时证实,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的义务,税法对传统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是统一适用的;商务部正在积极推动《网络零售管理条例》出台,目前仍在前期调研,尚无具体的出台时间表。
而张佩东亦坦言,由于这些个体网店没有工商注册,无实体店经营,经营数据、收支电子化,分布区域广,给“实体化”、“属地化”的监管部门工作带来巨大挑战,实施税收征管面临重重困难,监管成本高、金额小。(来源:中国经营网 文/姜小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