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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磊:互联网金融一定要做好风控才能持续发展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7日 10:20:15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摘要:近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曹磊在接受《通信信息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金融业也是服务业的一部分,阿里早年的网络支付主要是为了配合电商业务的发展,阿里巴巴当初推出余额宝也不是为了从金融业分一杯羹,但是互联网金融却在实践中对金融业进行了流程优化的改造,最终将引发利益的重新分配和行业洗牌。无论互联网金融的哪个分支一定要做好风险监控,才能保证稳定持续发展。

  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原题:《互联网金融进入高层视野交叉性监管或成主要思路》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5日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这是互联网金融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在政府层面上正式获得了认可。

  互联网金融终于获得正名

  当前,传统行业正在接受互联网新一轮变革的巨大冲击,互联网将颠覆越来越多的行业。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18851亿元,较2012年的13205亿元,同比增长42.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04%,未来互联网对零售业等行业的影响将越来越大。除了传统的行业受到互联网的颠覆,另外以互联网公司推出的余额宝、理财通等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产品也进入到互联网颠覆的浪潮中来,原来一统江山的金融业颇有“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架势,引起各大银行的关注和各界的热议。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表态称,“余额宝等金融产品肯定不会取缔”,要在监管政策上加强完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称,“要支持和容忍余额宝等金融产品的创新行为,同时也将适当采取措施对可能产生的市场风险加以引导和防范。”全国政协委员、央行副行长潘功胜也表示“互联网金融有不同形态,风险各异,要根据风险外溢性的不同采取不同监管办法。央行正在加以研究,总的原则是鼓励创新发展,规范和完善监管。”

  时下,互联网金融已进入到中国政府高层的视野,在两会期间引起热议。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深化金融改革部分着重强调: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要稳步推进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参股、投资金融机构及融资中介服务机构。

  这一切让互联网金融终于获得正名了。

  交叉性监管或成主要思路

  互联网金融带来了全新的金融业态,尤其给小微企业带来了许多便利,但互联网金融目前的发展有点太快,缺乏监管也会给未来埋下隐患。一方面是有一定风险但数量庞大的客户群体,另一方面,无论是网贷平台还是第三方支付平台,不少参与机构并不具备金融中介机构所应有的金融许可证,工商注册的也多是咨询类公司,缺乏明确的行业规则,更缺乏监管,问题暴露也就在所难免。

  同时,金融机构混业经营正呈现加速趋势,而我国的分业监管模式与金融市场的变化态势间存在着一些不协调性。现有的监管体系和监管标准以及监管理念存在不相适应的矛盾,金融监管的理念以及体制与金融发展的矛盾增多。

  中国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曹磊表示,金融业也是服务业的一部分,阿里早年的网络支付主要是为了配合电商业务的发展,阿里巴巴当初推出余额宝也不是为了从金融业分一杯羹,但是互联网金融却在实践中对金融业进行了流程优化的改造,最终将引发利益的重新分配和行业洗牌。无论互联网金融的哪个分支一定要做好风险监控,才能保证稳定持续发展。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指出,互联网业态已经渗透到各个领域,一方面金融业态在和互联网相互融合的过程中也发生了一些变化,风险结构和形成与传统业务相比,已产生了一定差异。“这要求金融监管水平及时调整,用新办法跟上新变化。”

  目前,对于互联网金融进行评价,尚缺乏足够的时间序列和数据支持,要留有一定的观察期。要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和发展,包容失误,但同时绝不姑息欺诈、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互联网金融不能触碰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两条法律红线,尤其P2P平台不可以办资金池,也不能集担保、借贷于一体。

  工行副行长张红力呼吁,中国应该建立金融稳定法,同时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方面的监管。要尽快把互联网金融、影子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纳入到总体的监管框架当中去,实施长期监控。特别是互联网金融,要明确其金融主体的资格和范围,避免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无序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同时也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业系统安全的监督和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信息和财产安全。

  “互联网金融存在监管缺失。”央行副行长潘功胜抛出了央行对于互联网监管的最新思路——“要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明确监管主体,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实施交叉性监管,完善监管规则。”

  目前国际上逐渐形成一种新的金融监管格局,即中央银行负责宏观审慎监管,相关监管机构负责微观审慎监管,成立新部门或者在原有的部门划出职能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对一些新金融行为和产品进行监管。

  现在全球大约有87个国家都采用这样的体制,例如美国单独成立机构;英国将FCA金融服务监管局改为审慎监管局和行为监管局;澳大利亚、加拿大早在2000年就成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所。互联网金融将再次井喷

  不管如何,政府工作报告里面首次写入了互联网金融,体现了政府鼓励互联网创新发展的积极信号,同时也意味着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真的要来了。可以预见,互联网金融获得正名后,将迎来一波新的发展机遇。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作为对银行最基本的存、贷、汇业务最直接冲击的P2P网贷及货币型基金,尤其是在众多从小贷、担保、金融控股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纷纷加入P2P网贷行业时,随着行业自身的市场净化及众多拥有金融从业经验企业/创业者的进入,整个行业性的政策性风险以及整个行业推倒重来的风险已经在逐渐降低,尤其是互联网金融产品获得中央政府认可,钱景无限。P2P网贷在度过最早的野蛮生长期之后,尽管创业门槛已经有所提升,但是现有仅仅数十万网贷投资者的数量,以及仅数百亿资金的规模,与社会上庞大的理财人群、储蓄人群及资金体量相比,还有着巨大的增长空间。

  而在资本市场,象内蒙君正、金证股份、同花顺、东方财富、大智慧、深圳华强以及苏宁云商、恒生电子等多只互联网金融概念股将受到投资者日益青睐。(来源:通信信息报 文/吴勇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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