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淘宝网店“杏仁菜菜乐购”因经营从欧洲采购的各类奢侈品,偷逃大量税款,店主蔡某仪及其三名店员被检方以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送上法庭。昨日,该案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检方依法审查查明:2009年12月,被告人蔡某仪在得知其表妹黄某(香港籍,另案处理)被香港维珍航空公司聘用为欧洲航线的空姐后,为非法牟利,委托黄某等人利用空乘人员之便从欧洲采购各类奢侈品牌(品牌涉及LV、PRADA、GUCCI、FURLA、BURBERRY、CHANEL等)货物回香港。被告人蔡某仪在香港收货后,通过不申报的方式经过深圳口岸将货物非法运输到深圳,在境内通过淘宝网进行销售。
为此,被告人蔡某仪专门在淘宝网以自己名义注册成立了“杏仁菜菜乐购”网店,经营欧洲进口的奢侈品牌手提包、钱包、皮带、饰品等。因网店销量剧增,被告人蔡某仪先后雇请了三名被告人蔡伟某、白某、温某燕为网店工作,并要求三人充当水客将各类奢侈品牌货物从香港非法携带运输进入深圳。
除了委托黄某等人以空乘人员之便从海外代购奢侈品外,从2012年年底开始,被告人蔡某仪还委托留学欧洲的中国留学生在海外代购货物。
经查,由被告人蔡某仪委托他人海购并组织非法携带运输入境的奢侈品成交总额达人民币332万余元,共计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95万余元。
该案昨日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店主蔡某仪当庭表示认罪,不过她对检方指控的一些货款数额存在异议,庭审时控辩双方围绕此细节进行了辩论。
根据蔡某仪庭上陈述,其淘宝店的货源主要有三部分,最主要的是从其他网店低价买来的奢侈品牌货物,然后就是其表妹等人利用空乘人员之便从欧洲采购各类奢侈品牌,主要的货物来源是英国,最后是委托留学生海外代购的货物。
蔡某仪说,在其网店生意越来越好之后,就有留学生主动联系她说可以代购,她会按照惯例支付代购留学生商品价格10%的佣金。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深圳商报》 文/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