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00EC>数字研究>【法律案例】百度360互诉各被判赔50万 网络重复侵权问题严重
【法律案例】百度360互诉各被判赔50万 网络重复侵权问题严重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9日 10:15:44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对涉及百度和360的两起不正当竞争案进行公开宣判,双方在各自作为被告的案件中各被判赔偿50万元。与此同时,法院通报了近年来所审理的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案件情况及特点。目前“涉网”不正当竞争案多发,已占不正当竞争案总量的三成。

  昨天上午9点30分,宣判正式开始。两起案件分别是百度诉奇虎360安全卫士杀毒软件干扰用户安装、使用百度公司开发的hao123网站导航桌面版软件案,以及奇虎诉百度发布“360浏览器泄露用户账户和密码”不实文章,损害竞争对手商誉案。

  在百度为原告的起诉案中,法院判决奇虎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应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而在360作为原告的起诉案中,法院同样判决百度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在其网站首页和《法制日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析案从受害者变施害者频发

  据统计,市一中院2010年至2013年所审结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共计110件,其中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占全部案件数的30%。法院认为,这说明互联网领域已经成为不正当竞争纠纷的多发领域。

  知识产权审判一庭庭长崔学锋表示,审理过程中发现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纠纷存在四大突出问题:第一,重复侵权比较严重。部分早已被法院判决认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仍在持续出现。第二,从受害者转变为施害者的情况频发。第三,互相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增多。这种“以牙还牙”的状况,加剧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混乱程度。第四,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新型表现形式不断涌现。

  崔学锋表示,针对部分互联网企业提出赔偿额过低的问题,法院在多起案件中,适当加大了赔偿力度,以法定的上限为准确定赔偿数。(来源:京华时报)

网经社联合A股上市公司网盛生意宝(002095.SZ)推出消费品在线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该产品具有按需提款、按天计息、随借随还、专款专用、循环信用贷、全线上流程操作等特点,解决消费品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下游经销商/网店因库存及账期造成的流动性差“痛点”。》》合作联系

网经社“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DATA.100EC.CN,注册免费体验全部)基于电商行业12年沉淀,包含100+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数据,150+独角兽、200+千里马公司数据,4000+起投融资数据以及10万+互联网APP数据,全面覆盖“头部+腰部+长尾”电商,旨在通过数据可视化形式帮助了解电商行业,挖掘行业市场潜力,助力企业决策,做电商人研究、决策的“好参谋”。

【关键词】 百度360侵权
【投诉曝光】 更多>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网经社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网经社;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NEWS@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平台名称
        平台回复率
        回复时效性
        用户满意度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小程序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