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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磊:店中店售假第三方商家应成重点彻查对象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1日 10:18:20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摘要:日前,网经社主任曹磊在接受《滨海时报》记者就“谁来监管电商平台造假”的问题采访时表示:第三方商家应成为重点彻查对象,电商平台自营采购品类也不容忽视。不仅平台要作为守门人把好“第一道关”,自查自纠,行政部门也应从交易记录、后台商家数据中查出端倪,“电商不能成为例外。”毕竟消费者是信任某一个平台,平台应该在持续监管上负起责任。

  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电商非“避风港”谁监管“店中店”》

  “店中店”销售真假难辨,并非一家平台的问题。而在不断被曝光的造假售假手段面前,究竟谁该被彻查、由谁来进行彻查,却仍然是一个问号。

  “将事前审查的责任完全赋予电商,这很难实现。”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春彦说,但电商平台应建立先行赔付渠道,一旦有投诉帮助消费者维权,然后向第三方追偿。

  专家认为,电商对于店家“售假”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邱宝昌说,根据新消法,网购平台如果明知或者应知它销售的商品是虚假的,却不采取措施去屏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网经社主任曹磊同样表示,第三方商家应成为重点彻查对象,电商平台自营采购品类也不容忽视。不仅平台要作为守门人把好“第一道关”,自查自纠,行政部门也应从交易记录、后台商家数据中查出端倪,“电商不能成为例外。”

  专家建议,对于平台应分类管理。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说,以“店中店”为主的电商平台,相当于集贸市场,管理可以相对宽松;但以自营为主、“店中店”为辅的电商平台,相当于百货公司,率先实现先行赔偿,才能增加它管控商家的动力。

  业内人士介绍,平台对第三方店铺的监管不能只停留在入驻时期,而应长期、定时进行。“毕竟消费者是信任某一个平台,平台应该在持续监管上负起责任。”曹磊说。(来源:《滨海时报》;文/郑泽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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