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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预警】一种新型的“传销”正在微信流行!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9日 09:35:50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最近有个现象越来越严重:微信上不断有好友加入“微商”的大军,而且还有很多人劝说“你”成为他们的“代理”,让“你”发展下级代理,这就是“微商传销”。

  当然,我不能妄自菲薄的将“微商”定义成“传销”,这是一杠子掀翻一船人。但是!由于人性的贪婪和社会的浮躁,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正在误入歧途,今天我就来系统的做一个分析,教大家从根本上辨别什么是“微商传销”!

  谨以此文献给那些想成为“微商”,或者正在做“微商”的朋友!

  是跟传统传销相比,“微商传销”之所以来势汹汹,很大原因就是他们成功借了“移动互联网”的大势,一方面微信是最快发展渠道,另一方面这些人经过培训之后,打着“移动互联网”的幌子,大谈“直销”和“分销”的趋势,肆意混淆概念散播谬论。

  借力打力,要拆穿“传销”的把戏,只要把它和“直销”做深度对比就行。我国早就颁布了《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的法律,里面的定义是: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直销:是指销售人员以面对面的说明方式而不是固定店铺经营的方式,把产品或服务直接销售或推广给最终消费者,并计算提取报酬的一种营销方式。不同的公司,这些直接销售人员被称为销售商、销售代表、顾问或其他头衔,他们主要通过上门展示产品、开办活动或者是一对一销售的方式来推销产品。

  总而言之,“传销”和“直销”的区别在以下5点:

  1、有无入门费。

  传销的入门费都比较高,到现在往往是以认购产品作为入门的门槛,然后获取加入、再发展下线的资格,而直销是没有这一步骤。

  水木然点评:“微商传销”的入门费是这样变相征收的:要成为某品牌的代理就要先拿货,公司会制定具体政策,比如总代价格是什么,需要拿多少货;一级代理、二级代理分布享受什么价格、需要拿多少货等等。

  2、产品和价格是否等值。

  传销的产品往往价格较高。尼玛,高就高吧,但还没有高的理由。一套只值几十块钱的东西,莫名其妙的卖几百上千块!而直销的产品的价格必须物有所值。

  水木然点评:“微商传销”里最盛行的就是女性化妆品,为什么呢?因为这个行业利润最高!几片成本几块钱的面膜、几瓶简单勾兑的水都可以卖到几百块……

  3、产品是否流通。

  传销的最根本目的是让“代理”发展“代理”,他们只在意有多少人在“卖产品”,并不在乎有多少人“买产品”,一级一级的发展,最后完蛋的是那些末端的代理们。而直销最关心是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和占有率,直销必须依赖产品抢市场。

  水木然点评:“微商传销”的驱动力永远都是鼓励自己的“代理”发展更多的“代理”,拿更多的货。比如某品牌商的一个激励措施是:只要你到年底拿的货总额到了1000万,就奖励一辆保时捷,我真想说一声:“呸!真不要脸,那是因为你们可以赚回了三辆保时捷的钱!”所以“微商传销”一个特点就是,他们总是苦口婆心的劝说你成为他们代理,晒收入、晒豪车,让你跟着她一起赚大钱。

  4、有无退货制度

  传销的产品一旦销售就无法退换,或者想方设法给退货顾客设置障碍。而直销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购货保障。比如给一般顾客承诺在购货后7天内退回仍具有销售价值的产品,可获100%现金退款。

  水木然点评:我有一个做记者的朋友,说听了某面膜的培训大会之后,一激动买了三万块的面膜,结果发现不好卖,但又不给退,结果全堆在家里,可能一家三口这辈子也不愁没面膜用了。

  5、销售是否分级

  传销公司最讲究是谁先加入,谁后加入,谁归谁管,谁在谁名下等等!每个人享受的待遇不同,政策也不同,是一种等级森严的“金字塔”结构。而且无可更改的是:先来的人获得的利益肯定大于后来的人。但直销就是一句话:“多劳多得!”

  水木然点评:“微商传销”总会制定一些严格的规定,禁止越级、串货、甚至不准许代理们为了多卖产品去开淘宝店(怕影响自己制定的价格政策),实际上这是一种跟互联网时代非常不合拍的做法,就好比一个闭关锁国,禁止通商的“清朝政府”一样的摊子。

  请大家铭记以上五点,这足以让任何一个试图涉足“微商传销”的企业无处遁逃!

  好了,提出问题还得解决问题。为了深度驳斥他们的评论和歪理邪说,我们再进一步理清下思路:什么才是“微商”?未来如何?

  1、微商的定义:

  我给“微商”的定义是:传统社会在移动互联网的冲击下,逐渐去平台化、去中心化,并且越来越碎片化、多元化。而个体特征会越来越凸显,社会运转由平台驱动转向社交驱动,于是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依靠塑造鲜明个性,形成了号召力,带动了一条社交链,并以此实现个人价值,这就是微商。它商业秩序重组的结果。

  我认为“微商”的不会成为一个人的固定“标签”,也会不是一个固定的群体,不是一种全职,而是一种随时随地可以变换成的角色。

  2、微商的未来:

  帮助商家在微信朋友圈卖东西,就像上面论述的那样,一方面很容易被带到了传销的歧途,另一方面这也不是一套完整的商业模式。

  我认为微商未来是,商家要建立一套自己的“直销系统”,比如移动商城,然后在上面发布产品,“微商”则可以通过分享商场里产品的链接到朋友圈、微博、QQ空间等等,身边朋友看到后想购买就来到微商城,当然这个微商城必须有客服、售后、退货等完善的功能。但要想符合移动互联网特征:还必须再做到2点:

  1、在商城里买产品的消费者,只需分享产品到朋友圈就给他一个优惠,比如8折。

  2、由微商分享出去的产品链接是他独有的,可以被系统检测到的,这个链接产生的所有购买,商家必须他一定的返利。

  这就既符合社交驱动的原则,又不会沦为传销的歧途!这才叫移动电商,是依托于微信等社交工具的崭新电商模式。

  但说到这里又扯远了,太深入的问题大家也会觉的厌烦,其实我之所以费劲心机来理清这些东西,就想让大家不会再被那些“微商培训”给洗脑了,如果你理解和消化了这些东西,就会发现他们讲的那一套根本不是趋势和未来!从而坚定立场。

  请转发给身边朋友,尤其是那些曾劝你加入代理的“微商”们!(文/水木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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