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00EC>行业研究>《广东经信委关于开展“互联网+”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全文
《广东经信委关于开展“互联网+”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全文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9日 10:10:53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互联网+”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

  粤经信信息函[2016]7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2015—2020年)》(下称行动计划)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委将在全省推荐遴选一批“互联网+”试点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内容和条件

  (一)试点以项目为主导、企(事)业为申报主体,凡在广东省内注册、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二)具有较好发展基础,特色鲜明、特点突出、经济社会效益良好和后续发展潜力巨大的“互联网+”项目。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试点项目由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有关部门、有关国企推荐,数量不限,申报试点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项目推荐部门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地市项目申报材料由各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审核后推荐,上报时需附项目推荐表(见附件2);国企和省级单位项目申报材料由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

  (四)纸质申报材料(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贴标签,一份)于2016年3月25日前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信息化推进处)。

  附件:

  1.广东省“互联网+”试点项目申报表

  2.广东省“互联网+”试点项目推荐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一六年三月二日(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浙江网经社信息科技公司拥有18年历史,作为中国领先的数字经济新媒体、服务商,提供“媒体+智库”、“会员+孵化”服务;(1)面向电商平台、头部服务商等PR条线提供媒体传播服务;(2)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培训机构、电商平台等提供智库服务;(3)面向各类电商渠道方、品牌方、商家、供应链公司等提供“千电万商”生态圈服务;(4)面向各类初创公司提供创业孵化器服务。

网经社“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DATA.100EC.CN,免费注册体验全库)基于电商行业18年沉淀,包含100+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数据,150+独角兽、200+千里马公司数据,4000+起投融资数据以及10万+互联网APP数据,全面覆盖“头部+腰部+长尾”电商,旨在通过数据可视化形式帮助了解电商行业,挖掘行业市场潜力,助力企业决策,做电商人研究、决策的“好参谋”。

【关键词】 互联网+信息化
【投诉曝光】 更多>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网经社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网经社;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NEWS@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小程序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