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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关于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工作方案》全文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1日 10:01:09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为适应跨境电商发展需求,推动我市跨境电商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抢抓跨境电商的发展机遇,突破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和体制障碍,创建良好的发展环境,解决影响跨境电商发展的关键性问题,建立高效实用的通关服务和监管方式,以申报国家跨境电商试点城市为契机,以公共服务平台为枢纽,以产业园区为载体,以试点示范企业为重点,着眼于完善产业链和支撑服务体系,致力于提高企业的应用水平,立足于区位优势和产业优势,走具有佛山特色的跨境电商发展之路,实现我市跨境电商的跨越式发展。

  二、指导原则

  (一)敢于开拓,改革创新。

  坚持在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下,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发挥主观能动性,敢于开拓创新,探讨如何突破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和体制障碍,根据跨境电商的特点,创新监管方式,优化业务流程。

  (二)总体谋划,分步实施。

  根据总体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稳定推进。根据“轻重缓急,先易后难”的原则,条件成熟易出成效的业务马上推进;先在试点示范企业范围内推行相关业务,稳定成熟后再推广到全部企业。

  (三)依托产业,突出特色。

  除开展B2B2C保税进口业务,探索开展B2C进口直购业务外,还根据佛山制造业发达的特点,大力推进B2B出口、B2C出口零售业务。

  (四)全市统筹,资源共享。

  充分利用现有的产业园区和产业资源,加强统筹指导,发挥各级跨境电商行业联盟和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力量,促进行业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共同发展。

  (五)政府引导,市场推动。

  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推动相结合,发挥政府部门的服务和引导功能,完善促进政策,规范企业行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发挥企业的能动性和创造力,建立公平活跃的市场环境。

  三、发展目标

  建立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配套政策体系,构建“部门通力合作,业务协调一致,流程高效便捷,数据共享互通”的综合监管方式和服务体系,基本解决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高效、快速和便利等问题,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初步建成并投入试运行。2015年,培育3个或以上配套完善、定位清晰、集聚发展的大型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扶持20家或以上试点示范企业发展,跨境电商产业链和支撑体系基本完善,全市企业开展跨境电商的应用水平显著提高,跨境电商年度交易额超6亿元,成为广东省前列。

  四、具体任务

  (一)政策创新工程。

  市跨境电商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制定总体工作方案,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营造良好的整体发展氛围。海关、检验检疫、国税、外汇管理、邮政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能,针对跨境电商业务开展中的通关、检验检疫、出口退税、收结汇、支付、物流等问题,出台配套的管理办法和监管措施,形成综合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与单位:佛山海关、佛山检验检疫局、南海检验检疫局、顺德检验检疫局、高明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人行佛山分行、市邮政管理局)

  (二)试点城市申报工程。

  制定跨境电商试点城市申报工作方案,向国家全力申报成为跨境电商试点城市,提升我市发展跨境电商的综合实力和产业集聚能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与单位: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建设全市统一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跨境电商平台、物流、仓储和支付等企业与政府管理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和数据信息资源共享,满足各监管部门的信息需求。实现信息流、货物流和资金流畅通,跨境电子商务业务“规范化、透明化、可监管”的目标,提供企业登记备案、通关、检验检疫、退税、收结汇、统计汇总、信用管理等服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与单位:佛山海关、佛山检验检疫局、南海检验检疫局、顺德检验检疫局、高明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人行佛山分行、市国资委、市邮政管理局、佛山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四)产业集群工程。

  结合全市整体产业布局及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突出重点,积极扶持国通保税物流中心等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发展,指导不同产业园区的业务方向、发展目标、运营机制,建立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错位发展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鼓励陶瓷、塑料、机械、有色金属、家具、纺织服装、家电、电子产品等专业市场转型升级发展,积极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参与单位:市商务局、佛山海关、佛山检验检疫局、南海检验检疫局、顺德检验检疫局、高明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人行佛山分行)

  完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支持园区申报和建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口商品跨境直购体验中心,或是优势产业出口产品展示中心。加强园区的配套服务,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在园区设立工作点,提供高效、快速、便利的通关公共服务。鼓励园区提供综合服务,为入驻的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备案登记、政策扶持咨询、代运营、营销、客服、物流仓储、技术支持、数据服务、法律咨询、知识产权咨询等全面服务。(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参与单位:市商务局、佛山海关、佛山检验检疫局、南海检验检疫局、顺德检验检疫局、高明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人行佛山分行、市国资委、邮政管理局)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知名和龙头跨境电商企业落户佛山。根据我市跨境电商业务性质和需求,重点补强产业链的薄弱环节,引进同类跨境电商企业、上下游企业、服务配套企业,进一步完善产业链。(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参与单位:市商务局)

  (五)市场主体壮大工程。

  开展跨境电商试点园区和企业认定工作,制定跨境电商试点园区和企业认定标准和实施方案。综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认定和公布一批跨境电商试点园区和企业。各成员单位积极支持试点企业的发展,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对于试点企业在业务开展中的具体问题个别解决,力争将试点企业培育成为竞争力强、影响力大的龙头企业。试点企业的成功经验,逐步将向全体企业推广,提升试点工作的带动效应。对于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相关部门在产业发展、资金和政策方面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与单位:佛山海关、佛山检验检疫局、南海检验检疫局、顺德检验检疫局、高明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人行佛山分行、市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金融管理局)

  探索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O2O型跨境电商企业综合服务体系,配合线上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一批线下的综合服务网点,努力将跨境电商企业服务工作创建成为全国跨境电商的亮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与单位:各区人民政府、佛山海关、佛山检验检疫局、南海检验检疫局、顺德检验检疫局、高明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人行佛山分行、市质监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六)应用水平提升工程。

  发挥各区和各电商园区的积极性,大力支持举办各类“互联网+跨境电商”峰会和论坛,加强宣传和推广工作,促进本土企业与各类跨境电商平台、服务企业的对接,营造我市良好的跨境电商发展氛围。(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与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跨境电商协会、市电商协会、市网商协会)

  发动跨境电商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培训讲座,进一步提升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数量和应用水平。鼓励高等院校与企业合作、行业协会与企业合作,鼓励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式”人才培训。尽快落实一批培训机构和实践基地,加快培养综合掌握电子商务、外贸业务和市场营销等知识的专业性人才。加快跨境电商高素质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鼓励企业在跨境电商实际业务操作中培养人才,组建自身的运营团队。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以及组织职工培训的企业,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政策。(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参与单位: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市跨境电商协会、市电商协会、市网商协会)

  (七)支撑服务体系完善工程。

  支持佛山邮政等有条件的企业依托现有物流场地,向上级申请在佛山设立国际邮件分拣中心,协调海关、检验检疫等查验单位入驻,确保我市跨境物流的快速高效和跨境贸易额的有效增长。发挥行业联盟的作用,引进综合实力强、境外物流通道资源丰富的国际物流企业与我市跨境电商企业进行深度合作,支持有实力的企业牵头在境外设立海外仓和海外分拨中心,开放给全市跨境电商企业使用,实现境内外物流仓储配送系统的无缝衔接。通过抱团发展和集体议价的方式,减轻经营成本,提高行业话语权。(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参与单位:市商务局、佛山海关、佛山检验检疫局、南海检验检疫局、顺德检验检疫局、高明检验检疫局、市国资委、市跨境电商协会)

  支持有条件的本土跨境电商交易平台申请第三方跨境支付牌照,引进第三方跨境支付企业到佛山开展业务和设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牵头单位:人行佛山分行,参与单位:市商务局)

  开启佛山产品国际品牌战略,鼓励成立跨境电商国际品牌运营机构,统一为中小企业创立跨境电商国际品牌提供一条龙服务。查处跨境电商中商业欺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建立跨境电商信息公示体系。(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参与单位:市跨境电商协会、市科技局、质监局)

  (八)金融助力工程。

  建立和完善跨境电商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根据跨境电商业务特点,基于跨境电商企业的业务开展情况和信用情况,研究设计创新的免抵押金融服务产品,解决跨境电商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为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搭建跨境电商企业与各大投资机构的交流和业务办理平台,积极引导各大机构加大对跨境电商的投资。根据跨境电商出口业务的需求和特点,推出合适的创新保险产品,解决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的后顾之忧,进一步推动出口业务的增长。(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参与单位:人行佛山分行、市商务局)

  五、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5月-6月):制定和完善总体工作方案;全面动员各成员单位,明确分工和职责。各成员单位开展调研和论证,准备制定促进措施文件和工作方案。

  (二)推进阶段(7月到8月):各成员单位制定和公布促进措施文件;启动试点企业申报工作;启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园区招商引资工作。

  (三)实施阶段(9月到10月):各通关管理部门开始优化业务流程;公共服务平台开发调试;认定和公布试点企业名单;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完善工作;举办跨境电商峰会对接会

  (四)深入阶段(11月到12月):公共服务平台与各通关管理部门系统对接;完善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产业链招商引资工作;开展行业培训。

  (五)总结阶段(2016年1月到2月):公共服务平台开始试运行;各项跨境电商通关业务运行顺畅;产业园区格局基本形成;涌现一批龙头企业;产业氛围明显浓厚;全市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数量和应用水平明显提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领导。

  加强对跨境电商的统筹协调工作,发挥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将跨境电商推进工作常态化,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交流和信息沟通,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跨境电商的重大决策,解决跨境电商发展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全局观念,通力合作,各司其职,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政策保障。

  明确佛山市跨境电商发展目标、主要措施和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对于跨境电商企业的业务开展,各职能管理部门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制定专门的促进措施文件。

  (三)加大资金扶持。

  各级政府在安排年度财政支出预算时,设立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制定相应配套的资金管理办法或使用方案,对跨境电商加以重点扶持。依法依规采取各种方式,重点支持本土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建设、优秀电商服务商培育、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训、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建设、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四)开展督查评估。

  为全面掌握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要将每月推进工作情况和成效于下一月份5日前报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加以汇总,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制定推进工作绩效评估标准,每年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和成效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报领导小组。

  (五)广泛宣传引导。

  利用各类媒体,扩大宣传面,帮助企业了解我市跨境电商推进政策和进展情况,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举行跨境电商峰会或对接会,搭建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平台。举办各类培训和讲座,宣贯各项推进政策和实务操作,提高企业的业务应用水平。(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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