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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跨境电商平台应当向海关开放支付原始数据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2日 13:32:07

(网经社讯)11月8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参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的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应当向海关开放支付相关原始数据,供海关验核。据网经社(网址:100ec.cn)获悉,开放数据包括订单号、商品名称、交易金额、币制、收款人相关信息、商品展示链接地址、支付交易流水号、验核机构、交易成功时间以及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数据。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另据我国“一带一路”TOP10影响力社会智库——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即将发布的《2018年度中国进口跨境电商发展报告》显示,2018年上半年中国进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达1.03万亿元,预计2018全年将达到19000亿元,同比增长26.7%。目前,国内主要的进口跨境电商平台包括:网易考拉、天猫国际、洋码头、京东全球购、亚马逊海外购、小红书、苏宁海外购、聚美优品、宝贝格子、1号店全球进口、国美海外购、蜜芽、美囤妈妈、丰趣海淘、唯品国际、五洲会、易趣、波罗蜜全球购、海蜜严选、聚优澳品、优盒网、魅力惠、保税国际、么么嗖、孩子王、跨境淘、麦乐购、摩西网、优集品、跑客帮、熟人邦、冰帆海淘等大大小小数百个平台。

以下为公告原文:

QQ截图20181112152837.png

附件: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原始数据实时获取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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