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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全文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6日 09:56:00

(网经社讯)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28号)精神,促进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提升对外开放发展质量和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破解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逐步形成一套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依托驻马店优势产业,以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为重点、B2C为突破口,加快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大力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园区建设,促进外贸优进优出,形成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格局。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企业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发挥政府在政策创新和环境建设方面的推动作用,汇聚资源,不断激发企业活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创新发展,有序规范。按照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的要求,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同时,有效防范风险,保障安全。

借鉴经验,突出特色。借鉴省内外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经验,结合驻马店实际,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打造有利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和新模式。

协同发展,完善体系。加强多部门协同协作和相关政策衔接,推动政府与市场、监管与服务、线上与线下的有机融合。加快产业支撑体系建设,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发展,形成以点带面、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三)发展目标

营造良好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及交易平台体系完善、功能齐全、园区企业集聚和产业链完整的示范区。促进专业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外贸企业、工业企业、中小网商积极参与,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自建平台相互补充,多种业务模式共同推进。实现一区多园、一园多点、多主体运行、多模式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新格局。力争到2020年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0亿元。

二、主要任务

深入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三个平台、七个体系”。

(一)建设三大平台

1.利用好省跨境电商“单一窗口”服务平台。对接省电子口岸平台,实行“一点接入”。实现税务、外汇管理、工商、商务、交通、邮政、金融、信用保险部门数据交换,实现互联互通、协同作业,建立政府部门间联合服务监管新模式。同时,通过链接金融、物流、电商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人提供物流、金融等供应链商务服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市国税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工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2.建设线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园区发展平台。采取“一园多点”的布局方式,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园区发展平台,通过集聚电商平台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电商专业人才、电商专业服务等,提供通关、物流、金融、人才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有效承接线上“单一窗口”平台功能,优化配套服务,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线上平台和线下园区的联动发展,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将市电子商务产业园作为首批线下园区试点,条件成熟后逐步拓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建设跨境电商人才培养和企业孵化平台。开展政府、高校、协会、企业合作,以黄淮学院为依托,培育众创空间、跨境电商企业孵化基地等。深化孵化平台与跨境电商示范园区的合作,推进人才与企业、项目、资本无缝对接。(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黄淮学院,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建设七大体系

1.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共享体系。依托省“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统一信息标准规范、信息备案认证、信息管理服务,实现企业“一次备案、多主体共享、全流程使用”,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电商企业、物流企业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口岸管理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为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提供数据技术支撑。(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建设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体系。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金融创新业务,鼓励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第三方电商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之间开展合作,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在线融资、在线保险、在线退税等完备便捷、风险可控的一站式金融服务。(牵头单位: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政府金融办、驻马店银监分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3.建设跨境电商智能物流体系。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配套服务建设,积极申建海关、商检、综合保税区等。引进大型、优质物流货代企业,强化国际物流货运保障。探索建立高品质、标准化、规范化的跨境电子商务物流运作流程,实现运输资源的高效整合和运输组织的无缝衔接。鼓励有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建设海外仓、境外服务网点和公共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信用信息数据库,提供电商主体身份识别、信用记录查询、商品信息查询、货物运输以及贸易信息查询等信用服务。建立监管部门信用认证和第三方信用服务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记录和积累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交易平台、物流仓储企业及其他企业基础数据。实施信用负面清单管理,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通过事前准入禁止和事中全面查验、严密监管,维护跨境电子商务良好的发展环境。(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国税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5.建设跨境电子商务质量安全体系。对接省跨境电子商务技术规则研究与风险监测中心,做好汇聚生产、交易、通关、物流、支付、结算及评价等综合信息工作。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质量安全网络舆情监控,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商品源头可溯、去向可查、风险可控、责任可究。(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药监局、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农业局、市交通局、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各县区人民政府)

6.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以申报清单、平台数据等为基本依据,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主体信息、电子合同、电子订单等标准格式及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和物品的简化分类标准,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和监测制度,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牵头单位:市统计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7.建设跨境电子商务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数据资源安全管理体系和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建立风险信息采集机制、风险评估分析机制、风险预警处置机制、风险复查完善机制,有效防范交易风险。(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外汇管理局、驻马店银监分局、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创新举措

(一)促进产业发展方面

1.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规划、空间布局,突出特色、错位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建设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园区。与主导产业紧密结合、融合发展,形成完善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有效承接省线上“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开展驻马店市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培育认定工作。综合产业规模、集聚程度、服务体系等因素,培育和申建市级、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3.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落实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园区引进国内外龙头电子商务企业政策。着眼于驻马店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需求和驻马店跨境电商生态圈建设需要,按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和重点企业分布的区域特点,以北京上海杭州广州深圳、宁波等境内电子商务发达城市为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招商活动。着力加大对大型平台、品牌企业、供应链服务企业、物流企业、金融支付等区域中心项目的引进和培育力度,每年确定一批重点招商项目并进行考核激励。引导现有电商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服务,支持本土平台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大力引进、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通关、物流、仓储、融资、检验检测认证、售后等全方位服务,提升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综合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5.创新“互联网+加工贸易”模式,推动加工贸易企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加快建设加工贸易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加工贸易企业研发、采购、分拨、结算等功能性机构建设,推动加工贸易产业链向高端延伸,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6.创新“互联网+服务贸易”模式。鼓励采购、第三方平台、摄影、代运营、创意、推广、培训等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相关专业配套服务业发展,做长产业链,做大产业规模,形成良好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生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7.鼓励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创业。为创业人员提供场地、人才、技术、资金支持和创业平台孵化服务。支持发展创业创新区域平台,加快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发展,鼓励线上虚拟众创空间发展。(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8.探索“互联网+农村”发展模式,引导企业结合我市农业产业特点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建设农产品线上交易平台和线下集配中心, 加快筹建中国名优农产品交易网,扩大农产品出口。(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优化监管措施方面

1.做好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备案登记管理。对备案的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各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办理对外贸易经营、退税和结汇主体资格的相关手续,实现企业一次备案、多主体共享、全流程使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国税局、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市发改委)

2.实行企业信用分级管理,建立风险导向型监管模式。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简化通关流程,降低抽核比例,将事前监管转为事后处罚,提升通关效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市工信委)

3.落实国家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清单,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服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做好对接和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驻马店银监分局)

(三)完善综合服务方面

1.探索逐步开展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及时足额办理出口退税。(市国税局负责)

2.鼓励和支持有资质、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银行为跨境电商办理外汇支付和结售汇业务。鼓励在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牵头单位: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外汇管理局、驻马店银监分局、市发改委)

3.支持个人电商开立外汇结算账户,进一步便利个人贸易发展。境内个人电商在“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备案后可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在银行线上办理个人贸易外汇收支结算业务,不受个人年度等值5万美元结售汇总额限制。(牵头单位: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外汇管理局、驻马店银监分局、市发改委)

4.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线上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线上融资、保险等互联网金融产品和服务,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鼓励保险机构创新研发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的新型险种,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业务。(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市外汇管理局、驻马店银监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

5.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统计试点。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统计制度,逐步形成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指数体系并定期发布。(牵头单位:市统计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发改委、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促进“双创”方面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任务,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结合实际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为创业创新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记服务。(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驻马店银监分局、市国税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

2.瞄准市场需求,采取定向培养的方式,开展政府、高校、协会、企业合作,建设一批实用型人才培训基地。重点支持市级、省级示范基地(中心)建设,服务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实施国家电子商务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针对我市优势产业、名优产品、骨干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专项培训。(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实施跨境电商人才“引凤归巢”计划。重点动员和吸引省外豫籍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应用人才来驻马店发展,并按相关政策规定给予奖励和生活补贴。(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驻马店银监分局、市交通局、市食药监局、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质监局、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教体局、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组织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市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跨境电商工作要求,加强政策和制度创新,做好对口协调,争取上级支持,形成加快推进跨境电商发展的合力。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和进展安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考核。要突出重点,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加快推进创新举措落地,力争跨境电子商务工作早出成效、多出成果。

(三)强化政策支持。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重点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平台建设、园区建设、人才培训、海外仓和境外服务网点建设,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补贴。支持各县区培育、引进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按照集中布局、集约利用的原则,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安排中予以倾斜。统筹已有各类资源,鼓励在现有电子商务园区基础上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园区,拓展发展空间,破解土地使用瓶颈。各县区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项目用地标准,统筹安排跨境电子商务用地,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各县区要出台针对性强的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和重大项目建设给予支持。

(四)优化营商环境。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作和相关政策衔接,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跨境电商园区建设的指导与服务,切实帮助解决建设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加快推进跨境电商园区发展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氛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做好规划引导,完善相关政策,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编选: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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