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00EC>数字零售>电商主播销售侵权商品获刑
电商主播销售侵权商品获刑
网经社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5日 10:22:46

(网经社讯)8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犯罪典型案例。据网经社直播电商台(LIVE.100EC.CN)了解,典型案例中有一起涉及“直播带货”,电商主播通过直播销售侵权商品,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该主播及其余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二个月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至五千元不等,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一审宣判后,各被告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最高检在阐述案例典型意义中指出,“直播带货”作为新型电商营销模式,通过流量“变现”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带动了网络经济的蓬勃发展。但与此同时,利益诱惑之下的刷单炒信、虚假宣传、侵权售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也逐渐显现,给直播电商行业带来冲击。通过直播的方式销售侵权商品,不仅损害了注册商标权利人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为此,检察机关深挖上述售假主播背后的产业链条,对售假商家等上游犯罪进行全链条打击。关联售假商家人员共计39人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

浙江网经社信息科技公司拥有18年历史,作为中国领先的数字经济新媒体、服务商,提供“媒体+智库”、“会员+孵化”服务;(1)面向电商平台、头部服务商等PR条线提供媒体传播服务;(2)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培训机构、电商平台等提供智库服务;(3)面向各类电商渠道方、品牌方、商家、供应链公司等提供“千电万商”生态圈服务;(4)面向各类初创公司提供创业孵化器服务。

网经社“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DATA.100EC.CN,免费注册体验全库)基于电商行业18年沉淀,包含100+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数据,150+独角兽、200+千里马公司数据,4000+起投融资数据以及10万+互联网APP数据,全面覆盖“头部+腰部+长尾”电商,旨在通过数据可视化形式帮助了解电商行业,挖掘行业市场潜力,助力企业决策,做电商人研究、决策的“好参谋”。

【投诉曝光】 更多>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网经社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网经社;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NEWS@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平台名称
        平台回复率
        回复时效性
        用户满意度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小程序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