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公示处罚信息,“公销社APP”主体杭州星风旺哲科技有限公司(下称 “星风科技”)因涉嫌其他传销行为案,被没收违法所得1497.69万元,罚款15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星风科技(原名北京梦帆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开始搭建网络销售平台“公销社APP”销售日用商品,并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会员入驻开店。
消费者通过购买398元商品大礼包成为平台会员后,即可在“公销社APP”平台内开店,成为社长。成为社长后,即可获得推荐会员并获得返佣的资格。
据披露,社长每推荐一个会员,可以获得直推佣金100元不等(根据大礼包的进价不同由公销社工作人员设置);直邀20个社长成为销售社长,销售社长每推荐一个会员获得直推佣金180元不等;直推20位社长,其中有3位社长直推做到20人,即可成为服务社长。服务社长每推荐一个会员获得直推佣金220元不等。普通社长上面的层级有销售社长、服务社长,获得不同额度的返现奖励。
统计显示,星风旺哲通过“公销社APP”平台销售“398元大礼包”及普通商品,销售金额共计3.8亿余元,其中采购商品支出共计1.3亿余元,缴纳税款共计2585万余元,销售折扣共计2.1亿余元,服务费支出228万余元,当事人实际获利1497万余元。
在浙江省人民政府公示的其他涉嫌传销案件中,有拉人头传销案、利用互联网传销案以及其他传销行为案。当事人多数为个人,亦有企业。2021年通报的企业包括诸暨市嘉艺商贸有限公司、杭州驿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爱小兔网络有限公司。
到2021年,在公销社应用内,分类产品栏精选品牌中,多个品牌已无商品数据,且相关品牌未从精选栏中下架。目前,部分产品仍可售。
除星风科技外,电商平台蜂小七官网首页注有公销社字样。蜂小七主体浙江蜂小七科技有限公司(下称 “蜂小七科技”)原本由田宁创立,现由吴岳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