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随着电子商务的深入发展,用户网购维权意识不断提高,“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每天接到全国用户电子商务类投诉数百起。
2013年11月11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接到用户对淘宝港进通讯店的投诉。
以下为李先生爆料信息:
我在淘宝港进通讯店买了一部港版HTC8X手机(订单编号:444330485875756),经验证确认是假货(翻新改版机)。
在购买手机时给卖家留言:“假一赔三、全新原装正品保障、台产港版黑色、简体中文、官网验证”,虽然卖家没有加入淘宝“假一赔三”服务,但留言应视为“购机合约”生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卖家所售手机为假货时,应按照买卖双方的“约定”假一赔三。
我收到手机后在淘宝“申请退款”并要求假一赔三,淘宝的处理结果是退货退款。我确认付款后又“申请售后”再次要求假一赔三,淘宝的最终处理结果是“维权不成立,判决理由:买家反馈的问题不属于保障范围”。
淘宝对卖家出售假冒手机不处罚,也不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在纵容卖家出售假货。请裁决,要求卖家遵守“购机合约”(留言),兑现承诺假一赔三,赔付4560元。
下面是我的验机过程:
1、手机包装盒的IMEI码(354499050090659)和手机显示的IMEI码(354499050090642)不一样,SN码(FA31NW602184)相同。正品手机应三码合一,但卖家出售的手机不是三码合一,说明手机来路不明不是正品。
2、在卖家的评价详情的图片中发现了两部IMEI码相同的手机,这只是有据可查的,加上无据可查的不知卖家销售了多少部相同IMEI码的手机,再在百度上搜索一下IMEI码有好多相同的,证明手机的IMEI码是假的。
3、根据淘宝手机假一赔三的规则:“手机IMEI码是假一赔三的唯一性依据”。卖家所出售手机的IMEI码是假的,手机是假货。订单号: 444330485875756
据《2013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监测统计,淘宝网/天猫(主要是C2C集市卖家及商城部分品牌卖家)、腾讯电商(包括拍拍网、QQ网购、易迅网)、国美在线、凡客诚品(包括凡客自营电商部分以及V+商城)、库巴网、当当网、1号店、唯品会、走秀网、新蛋中国为“2013年(上)中国网络购物十大被投诉网站”。(文/禾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