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4年3月13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淘宝手机的投诉称手机充值无确认提醒导致充值错误。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投诉内容:
谢先生称在3月8日参加淘宝手机充值活动过程,输入的充值号码点击下一步后,淘宝未提示客户确认手机号,随即跳转至支付宝支付,支付成功后系统显示成功充值,默认的充值账户姓名为我的名字,订单号为560695929348017。
但之后发现,被充值号码不是我的手机号码,致使充值话费未到帐造成损失。
经淘宝维权后,浙江移动举证声称话费充值存在特殊性,网上提交的充值内容具有法律效率的交易指令,且以网页已提示为由,拒绝赔付。
诉讼理由:1、移动营业厅存话费或者办理其他都是需要出示身份证的,即便是现金充值,也需要核对号码与客户是否一致,且确认无误后才可成功办理充值业务。2、浙江移动虽然声称网上话费充值有特殊性,但其在未核实身份信息的情况下即完成话费充值交易存在系统漏洞;3、浙江移动声称充值页面已做提示,但手机淘宝充值业务无任何有关方面的提示,因此我认为浙江移动应当为这笔充值失败业务负有主要责任。4、移动互联大势所趋,淘宝手机充值系统属开放型系统,对充值客户来说,交易对方存在随机性。最关键在于,手机充值环节未经客户确认即宣告支付成功且交易不可逆、不可退款。因此我认为淘宝应该为系统存在的重大漏洞造成的客户损失负有次要责任。
维权诉求:1、按照公平交易的原则,浙江移动、手机淘宝应当为本次交易造成的客户损失承担连带责任,赔付金额不低于50元;2、浙江移动、手机淘宝应当为本次交易致歉,并修复上述漏洞,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据《2013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显示,移动电商投诉占总电商投诉的10.09%,成为重灾区。
为帮助各电商网站更好提高售后服务与用户体验,同时帮助更多用户解决网购纠纷,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携手律师、工商、消保委联合发起“3.15电商消费维权专项行动”,并在315起开通全国首个“微信网购维权平台——“网购投诉平台(微信公众号:DSWQ315)”。(文/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