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00EC>>网购手机拆封后不予退款 用户质疑1号店无理由退货宣传
网购手机拆封后不予退款 用户质疑1号店无理由退货宣传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5日 17:11:34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4年9月2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1号店投诉称商品已拆封不能无理由退货。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该用户投诉内容:

  龙先生称在1号店购买手机,订单号为688497349842。

  看到是7天无理由退货才购买,买回来见显示效果没有介绍的那么好,决定选择无理由退货。

  1号店说拆封了就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了。

  拒绝原因:亲爱的顾客,您反馈的商品问题,1号店承诺按照国家三包原则为您处理,由于您的商品已拆封,不满足7天无理由退货条件,未退货的商品详情请登录我的订单-在线退换货查看,感谢您对1号店的支持!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1号店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接到该网站的反馈称已联系消费者致歉,商品已拆封已使用,并插卡上网,已婉拒。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提醒广大网购用户,下单前最好仔细查看商品的退换货细则。

  此外,新《消法》明确规定“网购7天无理由退换货”,电商企业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了解,1号店是用户投诉的热点购物网站,为了鞭策电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制作专题《频频信息泄露霸王条款1号店遭遇诚信大拷》(详见:www.100ec.cn/zt/yhd/)(文/言回)

网经社联合A股上市公司网盛生意宝(002095.SZ)推出消费品在线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该产品具有按需提款、按天计息、随借随还、专款专用、循环信用贷、全线上流程操作等特点,解决消费品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下游经销商/网店因库存及账期造成的流动性差“痛点”。》》合作联系

网经社“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DATA.100EC.CN,注册免费体验全部)基于电商行业12年沉淀,包含100+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数据,150+独角兽、200+千里马公司数据,4000+起投融资数据以及10万+互联网APP数据,全面覆盖“头部+腰部+长尾”电商,旨在通过数据可视化形式帮助了解电商行业,挖掘行业市场潜力,助力企业决策,做电商人研究、决策的“好参谋”。

【投诉曝光】 更多>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网经社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网经社;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NEWS@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平台名称
        平台回复率
        回复时效性
        用户满意度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小程序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