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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与期望不符 用户不满1号店商家拒绝承担退货运费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9日 14:32:14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6年1月27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 )接到于女士对一号店的投诉称红酒礼盒无法放进红酒,退货要求商家承担运费遭拒绝。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内容:

  于女士称一号店商家卖的所谓红酒礼盒粗制滥造,红酒瓶根本放不进去,商家的解释是用力按就可以,我不满意这样的解释。订单号:7222437246719。

  投诉到一号店客服,要求仲裁,仲裁方经理问我为什么没有在买之前咨询一下。

  我要求退货,由于商家没有明确告知,我认为应当由商家承担运费,方经理回电话告知盒子属于非主要商品,所以商家不承担运费,只能和一号店共同承担20元赔偿,而且把原来商品内容更改了,上传了一张酒瓶放不进盒子的照片。

  我不同意这种处理方案,她蛮横的告诉我这是最终处理结果,并挂断电话。而且这个经理还告诉我,这种处理结果还是看在我是v3用户的份上,我认为这种处理客诉的做法不合理。 

  在接到以上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一号店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接到该网站发来的反馈称经查消费者在入驻商家购买商品,因收到商品中的礼盒与其期望不符,消费者要求退货问题,导致其投诉。告知消费者自行承担运费退货,一号店可适当补偿,若不退货,其自行另外购买礼品袋,商家和一号店均可以给其适当金额补偿,消费者不认可。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了解,1号店是用户投诉的热点购物网站,为了鞭策电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制作专题《频频信息泄露 霸王条款 1号店遭遇诚信大拷》(详见:www.100ec.cn/zt/yhd/) (文/九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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