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6年2月3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淘宝的投诉,称因商家货物问题给顾客造成损害。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求助信息:
淘宝上购买该款汽车日行灯,才用七天,就因自身质量问题导致不亮,申请维修,但是现在需要拆除返厂维修及维修好后再次安装,金额共计160元,商家不与承担。
但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因商家货物自身问题造成卖家损失的,都由卖家承担。看了该款车灯的评价,怀疑质量肯定有问题,很多网友被坑了多次安装费!现淘宝客服都站在卖家那边和315都不能解决,投诉无门。
据《2015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www.100ec.cn/zt/2015ndyhty/)监测统计,网络售假、信息泄露、发货迟缓、网络诈骗、退换货难、退款难、订单取消、货不对板、价格欺诈、服务态度,成为网络购物的诟病,是2015年上半年“中国网络零售十大热点被投诉问题”。(文/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