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6年5月11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李先生对“一号店”的投诉称不满无法换货。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内容:
李先生称2016年5月3日在一号店订购三星A5108手机一部,订单号: 8391173595260。
5月9日贴膜时发现手机右侧频幕松动,按压会咯吱咯吱的响动,随后申请售后换货,晚上20:42分一号店客服来电说可以给50元补偿,看可不可以不换货,我拒绝后客服说给与申请看能不能换货。
次日14:12分客服再次来电说是申请不通过,不能给换,我未同意,问该如何处理,还是说可以给与返利,就是不给换,非要换的话需要三星售后出具有质量问题的检测报告,而一号店的7日无理由退换货说的明明白白因质量问题的是可以无理由退换货。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于一号店处理,截止发稿前,我们接到该网站发来的反馈如下:
此单顾客收货两天后反馈屏幕松动,包装齐全,联系品牌售后,因商品不属于性能故障,无法给其出具鉴定单,现商品已拆封已使用,订单也是首单,特批未通过,考虑顾客体验给其50返利补偿,顾客不认可,要求换货,未与其达成一致。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了解,1号店是用户投诉的热点购物网站,为了鞭策电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制作专题《频频信息泄露 霸王条款 1号店遭遇诚信大拷》(详见:www.100ec.cn/zt/y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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