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近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百联”的投诉,称未按约定时间发货。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吴先生于8月22日在百联购买一双耐克运动鞋,订单号为MAF20170822906284。
卖家承诺7-15天送达,时至9月10日,卖家仍然未发货,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我多次致电商家客服投诉,商家承认存在违约行为,未能及时发货,却故意拖延,迟迟给不出解决措施,并无法确认货物所在位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我要求商家给予退一赔三的补偿。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对此,百联表示已经和该客户取得联系并表示歉意,目前该用户订购的商品已经发货。
据《2017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www.100ec.cn/zt/17tsjc/)监测统计,发货问题、退款问题、商品质量、网络欺诈、网络售假、退换货难、虚假促销、客户服务、保证金不退还、物流问题为“2017年(上)全国零售电商十大热点被投诉问题”。(文/林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