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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快评】双11新型“退款潮”来了?“羊毛党”用AI假图骗“仅退款” 律师:可能涉嫌构成诈骗
网经社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9日 08:34:52

(网经社讯)双11收官,商家们除了盘点战绩,更在应对一场由技术驱动的“新型退货”危机。近期部分买家利用AI制作假图申请“仅退款”,引起不少商家在网上吐槽。除利用AI软件制作假图外,围绕“仅退款”已衍生出更为系统的灰色产业。

从服装到美妆、鞋袜、植物、生鲜果蔬,此类情况遍布各大电商类目。这股在大促后集中涌现的“退款潮”,不仅造成了商家的经济损失,更触及了法律的多重红线。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电商快评供记者朋友参考。(详见#网经社 专题:https://www.100ec.cn/zt/jttawh/

【观点一:利用AI伪造证据“仅退款”可能涉嫌构成诈骗罪】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表示,利用AI伪造证据申请“仅退款”的行为,根据其情节和涉及金额,可能同时触犯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该行为直接违背了《民法典》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属于典型的民事欺诈。受欺诈的商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退款行为,并要求消费者返还货款。若骗取金额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人可能面临拘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如果行为人单次或多次骗取退款累计达到“数额较大”,则可能涉嫌构成《刑法》中的诈骗罪。已有司法案例显示,即使单笔金额很小,但多次作案累计达到标准,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董毅智补充到。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程亮律师指出,相较于普通“仅退款”,利用AI制作假图的行为性质更加恶劣,其行为是通过伪造证据的方式欺骗商家和平台,骗取商品或者退款,侵害了商家和平台的财产权益,轻则构成《民法典》上的侵权行为,重则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诈骗行为,更为严重的可能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观点二:从零散“薅羊毛”到系统“作恶” 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除利用AI软件制作假图外,围绕“仅退款”已衍生出更为系统的灰色产业。一个教学该“技术”的“师傅”表示支付288元学费即可传授“仅退款”窍门,并宣称一个账号约可成功退款30次。

“电诉宝”(315.100EC.CN)显示,除拼多多外,抖音电商、淘宝、天猫、快手电商、京东、1688、全球速卖通、苏宁易购、微店、万师傅、千牛、小红书、TEMU、亚马逊等平台均涉及“仅退款”相关投诉。国内首份《电商平台“仅退款”调查报告》主编、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称,“仅退款”灰色产业已经不再是零散的“薅羊毛”,而是演变为组织化、专业化的黑色产业链。从编写“教程”、开发造假工具(如AI修图软件)、收购他人账号,到提供“代退”服务,这条产业链分工明确,隐蔽性强,打击难度大。原本,商家可以投入资源提供“无障碍退换货”、“免费试用”等创新服务来提升竞争力。但在灰色产业的威胁下,这些旨在建立信任的优质服务反而可能成为被攻击的漏洞,使得商家在服务创新上畏首畏尾。

知名天使投资人、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郭涛指出,“仅退款”灰色产业对电商生态造成全方位破坏,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对商家而言,不仅直接遭受货、款两空的经济损失,还需投入额外成本核验证据、应对纠纷,中小商家抗风险能力弱,可能因频繁恶意退款陷入经营困境,打击创业与创新积极性。对电商平台来说,此类行为打破买卖双方权利平衡,引发商家对平台规则公正性的质疑,导致优质商家流失,同时平台需承担审核失职的法律风险与声誉损失,影响用户信任度。对消费者而言,长期来看,商家为对冲风险可能提高商品定价、收紧售后政策,最终损害合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且灰色产业的蔓延会滋生不诚信的消费风气,破坏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阻碍电商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程亮表示,围绕“仅退款”衍生出的灰色产业,造成商家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时也会打击商家的经营信心,造成商家对平台、对消费者的不信任感。对消费者而言,最终可能通过转嫁其他消费者获得弥补,同时,由此产生的信任危机,对整个消费者群体造成影响,导致消费者正常的售后维权流程变得越来越繁琐和困难。对电商平台而言,首先,会对平台声誉造成影响,同时,平台也需要投入更多的技术和人力成本来识别和打击这种行为,最后,平台成本的增加也可能转嫁到普通商家和消费者,造成恶性循环。

【观点三:需多管齐下合力应对AI滥用乱象】

董毅智认为,根治此乱象需要监管部门、电商平台和商家各司其职,形成合力。首先,监管部门需完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针对此类恶意退款行为的法律后果,并细化对商家的保护条款;强化技术监管,推行《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要求AI生成内容带有不可篡改的水印或标识,以便溯源和识别;建立信用机制,推动建立跨平台用户消费信用联动机制,将恶意退款行为纳入征信评价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其次,电商平台在处理争议时负有合理的审查义务。若平台未严格遵循自身规则和程序(如未核实图片真实性、未听取商家申诉)便支持退款,给商家造成损失,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商家需要自我保护,强化证据留存:对商品从打包、装箱到交由物流的全过程进行录像,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优化售后流程:明确退款规则,在遇到可疑申请时,可要求消费者提供多角度照片或连续视频等更充分的证据。

郭涛也表示,监管部门需完善法律法规,明确恶意退款的法律界定与处罚标准,落实AI生成内容强制标识要求,对违规AI服务提供者与篡改标识用户依法处罚;同时建立跨平台消费信用机制,将恶意退款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电商平台应优化规则与审核流程,打破“仅看图片即退款”的单一模式,增加人工审核环节,利用技术手段核验图片真伪,设置账号退款次数阈值与风险预警;对恶意账号采取封号等处罚,明确平台审核失职的赔偿责任。商家需主动防控,发货时全程录像留存证据,优化售后沟通流程,要求买家提供多维度退款凭证;遇AI假图诈骗时,及时向平台申诉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联动行业协会共享恶意买家信息,共同抵御风险。

曹磊总结到,面对AI技术滥用带来的新挑战,没有单一角色能独善其身。它需要监管部门划定底线、平台织密防护网、商家提升自卫能力,以及每一位消费者的诚信参与,共同构成一道坚实的防线。

附:国内首份《电商平台“仅退款”调查报告》www.100ec.cn/zt/24jt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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