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近日,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接到商家投诉,其店铺关停结算,遭遇“微店”平台无故扣款与拖延处理。(详情见网经社专题:http://www.100ec.cn/zt/wdzts/)
10月21日,广东省的商家高先生(店铺名:YongSheng膳食营养店)投诉称,高先生于8月19日对店铺跨境余额进行提现,该笔货款金额为25768.55元,按照平台单次提现金额需大于1200元的要求操作后,实际到账金额仅为24718.8元,平台未给出合理解释便扣押了1049.75元人民币。截至投诉时,该笔款项已被扣押超过两个月,高先生多次联系平台客服,均得到“相关人员处理中”的回复,但始终无人实际解决问题。

(注:图为高先生提供)
高先生目前的诉求是要求微店平台立即返还被扣押的货款1049.75元,并顺利完成店铺关停流程。接到用户投诉后,我们已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截至发稿前尚未收到微店方面的正式回复。

据网经社企业库(COP.100EC.CN)显示,“微店”属于北京口袋时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法定代表人为王珂。微店自称是手机开店商业模式的开创者,行业内的遥遥领先者,同时也是去中心化网络的积极探索者。

2023年至今,“电诉宝”受理投诉中涉及的电商服务商领域用户有效投诉显示(依据投诉量排行),“微店”排名第1位。除此之外,其他被投诉的类似服务商还有:有赞、店宝宝、小鹅通、微盟、蝉妈妈、千牛、一品威客、蜂雷、海豚知道、高汇通、中国制造网、易店无忧。

2025年第三季度中,微店投诉问题占比TOP5为退款问题、任意罚款、冻结商家资金、网络售假以及商品质量;投诉涉及金额占比TOP5为0-5万、100-500元、10000元以上、5000-10000元、1000元-5000元、;投诉者所在地占比较高的前五个地区为广东、湖北、北京、广东、山东与河北。

【案例一】商家控诉微店平台无理冻结货款 多次申诉提交证据未果
10月21日,黑龙江省的薛洪武先生向电诉宝反映,其微店平台商家资金遭无故冻结,多次申诉均未获解决。
薛先生所开店铺主营外币收藏品零售,去年从银行购入一万美元预备出国采购收藏品,因计划变更遂在微店店铺"洪武收藏"上架零售。交易过程中,一买家可能为规避平台规则,使用不同账号多次下单,商品均发至同一地址,薛先生依约发货;买家收货后再次下单十余笔,同样发往同一地址,薛先生继续履约发货且买家均及时确认收货。然而,当薛先生申请提现时,微店平台以"违规操作"为由拒绝提现,尽管他多次提交交易记录、物流凭证及沟通记录等申诉材料,平台仍不予通过。
薛先生指出,微店平台以模糊理由恶意扣押货款,严重影响其经营周转。截至目前,微店平台未就此事作出正式回应。
【案例二】用户投诉“微店”未经授权扣款近两万元 要求冻结订单挽回损失
10月15日,张先生通过电诉宝反映,其于10月14日晚21时22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微店”平台扣款19969.8元。张先生发现该笔异常消费后,立即提出冻结或终止该订单的诉求,以期减少损失。
对于张先生的投诉,截至发稿时,“微店”平台尚未给出明确回应。消费者权益保护专家建议,遇到类似未经授权的扣款情况,用户应首先收集交易记录等证据,及时与商家或支付平台沟通,若协商无果,可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维权。
【案例三】用户投诉“微店”自动开通分销服务扣取年费 申诉退款遭平台拒绝
10月9日,湖南省的章先生通过电诉宝反映,其在使用“微店”平台时,遭遇系统自动开通分销服务并扣取年费的问题。
章先生表示,自己从未主动点选过分销功能,但微店平台仍自行开通了“供销/分销”服务并收取年费。9月29日,章先生为测试支付功能,使用另一账号购买自己店铺的商品,该交易并未成功推广给客户,却被微店扣除相应费用。章先生随即联系客服要求查明情况并退款,但遭到平台拒绝。章先生强调,其账户仅显示已订购“供销/分销开通收取年费”,但实际并未使用该功能,且目前无法取消此服务。
对于章先生的投诉,截至发稿时,“微店”平台尚未给出明确回应。
【案例四】用户投诉“微店”交易未发货拒退款 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9月30日,湖北省的王女士通过电诉宝反映,其于当晚21时在微店平台购买同人谷商品后,卖家因商品质量问题遭受买家质疑,虽提交自证材料但未获得信任,且始终未发货并拒绝退款。王女士指出,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公平交易权和求偿权的规定,即经营者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而消费者在商品或服务存在问题时有权要求赔偿。
王女士要求微店平台介入处理并退还货款。对于此次投诉,截至发稿时,微店平台暂未给出明确回应。
【案例五】用户投诉“微店”无依据永久冻结商家资金 申诉失败致经营困难
9月13日,广东省的商家邓先生通过电诉宝反映,其经营的微店店铺“全球外贸店”于9月21日,因买家以“漏发商品未退运费”为由投诉,遭到微店平台无预警永久冻结全部账户资金4625元。邓先生申诉后失败,且被告知无再次申诉机会,平台在整个过程中未提供具体的冻结依据。
邓先生强调,他已向平台提供了完整的退款记录,证明并不存在买家所述的漏发问题,且该笔订单纠纷实际仅涉及几元钱的运费,平台冻结的巨额资金与纠纷的严重性完全不成比例,此举涉嫌违反《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及《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关于权利义务对等和比例原则的相关规定。邓先生表示,资金被冻结导致其店铺运营停滞,生计受到严重影响,现要求微店平台立即解冻全部4625元资金。
对于邓乐森先生的此次投诉,截至发稿时,微店平台尚未给出任何回应。
网经社在消费维权、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并得到有关部委、消协的肯定。如2020年网经社出席国家市监督总局在京召开的“互联网企业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座谈会”,发布国内首份《中国社交电商合规研究报告》;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托的“跨境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课题”;2016年承担承接国家工商总局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国网络交易平台合规审查”调研课题项目;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导,与《中国消费者报》举办的“促进电商发展指导网络消费”座谈会上,发布《2016年中国消费者网络消费洞察报告与网购指南》。2024年9月25日,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专业委员会专家聘任仪式暨浙江《消法》实施办法修改座谈会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受邀参加,并获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专家。

2013年,网经社受邀出席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等举办的《支付业消费权益保护研讨会》,并做主题报告;发起“2010中国网络传销不完全调查”,并发布中国首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推动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行动。
【小贴士】

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运行10余年来,与全国近千家网络消费平台建立对接,影响1亿+网络消费用户,新系统实现一键投诉、24h在线、自助维权、同步直达、实时处理、进度查询、评价体系、法律求助、大数据分析等诸多功能。目前,平台“绿色通道”服务向广大网络消费平台开放,平台可自主申请入驻,实时受理、反馈和查询用户满意度评价。为了更好地营造公开、透明、健康的网络消费投诉环境,“电诉宝”公开版已正式上线,新增用户投诉实时受理动态、月度平台投诉量TOP10、热点投诉地区、投诉榜(依据投诉量排行)等模块,让投诉过程透明化,一手掌握信息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