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1年12月15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与比购宝(Boogle.cn)联合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陆小姐对聚齐网的投诉称聚齐网团款退到聚齐账户,涉嫌强制消费。
以下为陆小姐的投诉内容:
2011-12-14通过聚齐网,购买了2张KTV团购券,共计76元。准备在12-24消费。(www.juqi.com/shanghai/233301.html)2011-12-15由于行程安排有变,打算退款。却被告知76元只能退到聚齐网站账户,无法退还到付款账户。在聚齐网的帮助中心里,明确写明了“聚齐网承诺付款成功后的3天之内,如用户未进行消费,且聚齐券有效,只要提出申请,就能享受无条件退款的服务。”但并没有写明“款项退至聚齐网账户以便今后消费”等字样。网站的这个举动就强迫消费者必须将76元用于聚齐网,别无他选。在我与网站客服人员的交涉过程中,客服人员也承认,网站刚刚起步,帮助中心中的说明文字不是很完善,今后会逐步改进。但对于我投诉的问题,完全没有给出解决方案,只是一味的道歉并拒绝。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购与维权专家姚建芳认为,团购网站应该在条款中注明退款的详细内容。消费者在团购前也应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并跟商家、团购网站进行沟通,避免利益受损。(文/网络团购与网络经济部 漠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