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00EC>>【法律案例】大学毕业生开网店非法售烟丝 获刑五年半
【法律案例】大学毕业生开网店非法售烟丝 获刑五年半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31日 09:42:57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湖北男子王强开了一家销售烟具的网店,却主要用来销售烟丝。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为他带来了利益,也将它送进了铁窗。7月29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非法经营案。

  现年30岁的王强大学毕业后先后在几家公司打过工,但均因各种原因没有干太长时间。2011年春节前夕,正在家里闲着无聊上网的他无意中进入了一个关于烟的论坛,里面有不少帖子是关于烟丝的。好奇之下,他联系了一个卖家,买了点烟丝自己吸。

  王强先后在好几个人那买过烟丝,发现不同的卖家之间价格相差不少,这让赋闲在家没有收入来源的他想到了赚差价这个发财之路。于是,他从价格相对低廉的卖家处购买烟丝,然后在论坛上发帖子做广告招徕买家。一开始买的人并不多,渐渐的生意开始好起来,这也促使他萌生了将生意做大的念头。由于自己也是经常网购,他将目光放在了网店上。

  起先,他注册了一个网店卖烟丝,但不久店便被封掉了。为了绕过检查,他想了一个方法。他再次注册了一个网店,却在商品上摆上了各种烟具的照片,一旦有顾客联系他购买烟丝,他便让对方到网店去拍下对应的烟具。久而久之,他的网店生意日渐红火。经审理查明,从2011年到去年8月案发,王强先后购进100余万元的烟丝用于销售。

  另查明,案发后王强退回赃款4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强违法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终,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来源:《法制日报》 文/马超)

网经社联合A股上市公司网盛生意宝(002095.SZ)推出消费品在线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该产品具有按需提款、按天计息、随借随还、专款专用、循环信用贷、全线上流程操作等特点,解决消费品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下游经销商/网店因库存及账期造成的流动性差“痛点”。》》合作联系

网经社“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DATA.100EC.CN,注册免费体验全部)基于电商行业12年沉淀,包含100+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数据,150+独角兽、200+千里马公司数据,4000+起投融资数据以及10万+互联网APP数据,全面覆盖“头部+腰部+长尾”电商,旨在通过数据可视化形式帮助了解电商行业,挖掘行业市场潜力,助力企业决策,做电商人研究、决策的“好参谋”。

【投诉曝光】 更多>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网经社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网经社;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NEWS@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平台名称
        平台回复率
        回复时效性
        用户满意度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小程序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