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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网购假药 售假获刑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3日 13:57:52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霍邱县一男子刘某在淘宝上购买假“三七”粉,经过贴牌包装欲通过网络转卖,却没曾想货物在运输途中被查获。日前,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通过网络销售假药案。依法以销售假药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四万元,同时禁止刘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经查:2013年10月,刘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无任何药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与阿里巴巴个体经营户联系购买三七粉,并明确知悉该三七粉为三七根、茎、须的混合物。刘某让该卖家首先发送一袋180克的三七粉样品,刘某确认后,以每袋20元的低价购买三七粉200袋(每袋180克),随后私自印制了“云南白药牌文山三七超细粉”假商标标签,在标签上印制用法用量、功能主治、编造药品生产许可证等,并利用网络发布信息,准备通过快递方式予以销售。后刘某将其中的180g样品包装成瓶,以每瓶188元(包括邮费)的价格准备销售给四川省巴中市的任某时,被警方查获。(来源:《安徽法制报》文/杨军 余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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