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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全文)
中共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2日 10:34:29

(网经社讯)按照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决策部署,现就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制订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以数字化改革撬动各领域各方面改革,聚焦“七个关键”,突出一体化、全方位、制度重塑、数字赋能和现代化,以重大任务和年度目标为切入点,以破解问题为工作导向,建设跨部门多场景协同应用,加快完善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均衡、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体制机制,提高省域治理科学化、精准化、协同化水平,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

(二)定义内涵

数字化改革是围绕建设数字浙江目标,统筹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把数字化、一体化、现代化贯穿到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对省域治理的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的过程,从整体上推动省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治理能力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在根本上实现全省域整体智治、高效协同,努力成为“重要窗口”的重大标志性成果。要从三个方面来理解和把握内涵:

1.从改革方向看,要把握三个层面。数字化改革的意义不仅仅在具体的场景应用上,更在于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治理方式发生基础性、全局性和根本性的改变,是一个质变而不是量变的过程。

一是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数字化改革的重要目的,也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要推进深层次系统性制度重塑,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完善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均衡、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体制机制,推动党的领导职能配置更加科学合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备完善、运行管理更加高效,提高省域治理科学化、精准化和协同化水平。

二是激发活力、增添动力。推动生产关系适应数字化时代发展规律和特点,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解要素流动不畅、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等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为社会、市场、经济增添新动能、创造新价值,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释放生产力、解放生产力、激活生产力。

三是打造全球数字变革高地。以数字化提高全社会治理效能,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提高数字规则话语权,提高考核评价科学性,实现党政机关内部高效协同,党政机关与社会、企业高效协同,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社会高效协同,打破数字壁垒,消除数字鸿沟,形成全社会共享“数字红利”的良好氛围。

2.从改革特征看,要把握五个关键词。

一是一体化。纵向要一体化,省市县乡各层级一体推进、步调一致、高效协同,实现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和自下而上的应用场景创新相结合;横向要一体化,各部门各领域一体推进、步调一致、高效协同,实现相互贯通、系统融合和综合集成;业务之间要一体化,网络、平台、数据、场景要统筹规划、整体设计、一体考虑,发挥整体的最大效应。

二是全方位。数字化改革具有极强的引领性、整体性和撬动性,是引领发展格局、治理模式和生活方式变革的关键变量,是党的领导、政府治理、经济发展、社会建设和法治建设的整体性变革,具有一子落而满盘活、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放大效应。通过数字化改革补短板、扬优势,把各方面的优势和潜力激发出来,进一步打牢高质量之基、激活竞争力之源、走好现代化之路。

三是制度重塑。要重塑党政机关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内外融合、上下贯通等难题,实现党政机关内部高效协同;重塑党政机关与社会、企业的制度链接,从根本上解决内外信息不对称、政策回应慢等难题,实现党政机关与社会高效协同;重塑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社会等多元社会主体的沟通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社会交易成本偏高等难题,促进全社会各类主体高效协同,实现各领域全方面的流程再造、规则重塑、功能塑造、生态构建。

四是数字赋能。通过数字赋能,对每一项任务、每一个领域就能实现从宏观到微观、从定性到定量的精准把握,提升整体协同能力。数字化改革要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开放数据资产,促进数据关联应用,激发数据生产要素对经济社会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既为改革自身赋能,也为社会赋能,提升治理能力,做到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实现决策时运筹帷幄、落实时如臂使指。

五是现代化。数字化改革是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以人为核心的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十个现代化先行”都要在数字化改革中交融聚合、形成裂变效应,在高水平自立自强、高水平对外开放、供需高水平动态平衡、高水平超大规模国内市场建设上加快突破,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3.从改革重点看,要聚焦五大方面。

一是聚焦党政机关,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主线,推进党政机关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构建综合集成、协同高效、闭环管理的运行机制,更好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推动党的全面领导在“制度”“治理”“智慧”三个维度持续提升。

二是聚焦数字政府,围绕“管”和“服”,立足企业群众的政务服务需求和办事获得感、满意度,以数字化手段推进政府治理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构建整体高效的政府运行体系、优质便捷的普惠服务体系、公平公正的执法监管体系、全域智慧的协同治理体系,加快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

三是聚焦数字经济,围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 版,推动公共基础数据、生产要素数据、科技创新数据、消费服务数据、贸易流通数据、供应链数据的融合应用,实现资源要素的高效配置和经济社会的高效协同,形成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全面连接。

四是聚焦数字社会,立足未来社区、数字乡村,有力支撑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跨部门协同,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住有所居、文有所化、体有所健、游有所乐、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行有所畅、事有所便,更好满足群众对高层次、多样化、均等化公共服务需求,建设场景化、人本化、绿色化、智能化的美好家园。

五是聚焦数字法治,综合集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社会主义法治全过程,推动法治建设重要领域体制机制、组织架构、业务流程的系统性重塑,为深化法治浙江建设、打造法治中国示范区发挥重要的引领、撬动和支撑作用。

(三)方法路径

按照系统分析V字模型持续迭代,将“业务协同模型和数据共享模型”的方法贯穿到数字化改革的各领域、各方面、全过程。

1.业务协同模型。以“定准核心业务—确定业务模块—拆解业务单元—梳理业务事项—确定业务流程—明确协同关系—建立指标体系—汇总数据需求”为路径,从梳理党政机关核心业务出发,逐层拆解到最具体最基本的事项,并从治理与服务两个维度加以标识形成业务事项清单,逐一明确支持事项及业务流程的数据指标,实现事项的标准化、数字化,形成可认知、可量化的部门职责体系。

2.数据共享模型。以“形成数据共享清单—完成数据服务对接—实现业务指标协同—完成业务事项集成—完成业务单元集成—完成业务模块集成—形成业务系统”为路径,按照数据需求清单,逐项明确数据所在系统与所属部门,明确数据共享方式与对接接口,加快业务单元、业务模块的数据定义和系统开发,开发支撑部门职责体系的业务系统。

3.V 字模型持续迭代。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十四五”重大任务、年度重大任务为核心,推进原有业务协同叠加重要精神、八八战略、疫情防控等新的重大任务,从“一件事”视角,持续迭代原有业务协同模型,建立新的系统集成的业务协同模型。同步推进数据共享模型迭代升级,打造一批多部门多场景的综合应用,设计一批标志性应用场景,找到“破点—连线—成面—立体”的最优方案,推动整体智治体系的整体性优化和系统性重塑。

(四)主要目标

按照“一年出成果、两年大变样、五年新飞跃”的要求,聚焦“应用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推动各地各部门各系统核心业务和重大任务流程再造、协同高效,构建整体智治体系,破除制约创新发展的瓶颈,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加快实现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全球数字变革高地,努力使数字化改革成为“重要窗口”的重大标志性成果。

到2021年底,初步构建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5个综合应用实现功能全上线、省市县全贯通,初步建立数字化改革的内涵、目标、思路、举措、项目等理论体系,初步建立数字化改革平台技术支撑、业务应用管理、数据共享开放、网络安全保护等制度规范体系,初步形成党政机关科学决策、高效执行、有力监督、精准评价的整体智治体系,基本建成“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掌上治理之省”。4月底前,上线运行数字化改革总门户;8月底前,上线运行5个综合应用。

到2022 年底,数字化改革总门户和5 个综合应用高效运行,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发展动力更加强劲,数字化改革理论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更加健全,全面建成“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掌上治理之省”。

到2025 年底,全面形成党建统领的整体智治体系,数字化改革理论体系丰富完备、制度规范体系成熟定型,基本建成全球数字变革高地,数字化改革成为“重要窗口”的重大标志性成果。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

紧紧围绕数字化改革总目标,按照“以用促建、共建共享”的原则,打造健壮稳定、集约高效、自主可控、安全可信、开放兼容的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应用支撑、业务应用、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组织保障、政务网络安全“四横四纵”八大体系和“浙里办”“浙政钉”两大终端,全面服务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纪委监委、群团、社会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等改革主体,有效支撑党政机关整体智治、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法治全领域改革,数字赋能决策、服务、执行、监督和评价履职全周期。

到2021 年底,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初步就绪,省市县一体统筹、集约高效的平台架构初步形成,有效对接国家平台。基础设施体系、数据资源体系、应用支撑体系更加健全,“浙里办”“浙政钉”迭代优化,有力支撑各领域各方面重点应用。配套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组织保障和政务网络安全体系初步建立。4月底前,上线运行数字化改革总门户。

到2022 年底,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基本建成,技术架构、标准规范、服务能力等方面全国先行,实现对数字化改革各领域、各主体核心业务系统的有效支撑,公共数据平台数据共享需求满足率达到99%,分钟级数据共享需求满足率达到90%以上,公共信用产品日均使用量达到10万次。

到2025年底,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全面建成,平台标准化、集约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数据资源实现高效率配置,全面支撑全领域、全主体、全周期数字化改革需求。

1.加强“浙里办”“浙政钉”两个掌上(前端)建设。迭代升级“浙里办”。以群众企业需求为导向,推动服务领域由政务服务向城市生活、未来社区、数字乡村等领域延伸,全面融合便民惠企高频刚需服务。推进城市频道建设,综合集成各地特色服务,实现一端集成、全省共享。聚焦群众企业个性化需求,强化智能服务与授权管理,推动用户中心迭代升级。迭代升级“浙政钉”。完善高效协同、开放共享、安全可控的“浙政钉”政务协同平台。持续迭代完善“浙政钉”基础平台和应用支撑能力,为各类应用提供统一的用户体系、工作流、电子签章(签名)、密码服务等公共支撑服务组件,实现通讯录安全可控、文档高效协同、政企互联互通。以“浙政钉”为统一入口,整合各类办公、管理、学习等移动应用,实现面向基层工作人员的移动应用一端集成。

2.打造规范高效的应用集成体系。建立健全全省统一、规范高效的应用协同机制。围绕应用开发、部署、运行等关键环节,构建应用管理标准化流程。建设一体化应用集成管理系统,贯通“浙里办”“浙政钉”,综合集成高频刚需组件,支撑全省应用规范开发、高效集成、稳定运行。强化运行监测,加强应用效能评估,促进应用体验优化、性能提升。

3.加强一体化智能化应用支撑体系建设。统筹规划一体化智能化应用支撑体系,为各地各部门开发业务应用提供公共支撑。建立全省一体化智能化应用组件目录,强制类组件要求数字化改革应用必须使用,推荐类组件可选择使用。针对数字化改革过程中的新任务、新需求,开发共性适用的应用支撑组件,汇聚各地各部门优秀组件,推进共建共享,丰富应用支撑体系;加强各地各部门的培训,强化技术支持,提升支撑组件的利用率。推进用户中心、交互中心、业务中心、信用中心、空间中心、智能中心建设,大力提升一体化智能化应用支撑能力。

4.加强共享开放的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加强基础域建设,扩大公共数据按需归集和管理范围,实现全领域数据高质量供给。加强共享域建设,构建大数仓体系,形成全省共建共治共享、数据循环利用的机制,支撑重大改革应用。加强开放域建设,完善开放域工具,推动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应用,形成数据开放创新生态体系。

5.加强集约安全的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政务云服务体系。依托政务云,促进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行业云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建成高并发、大容量、高性能、强一致的分布式关系型数据库。完善云资源使用监管体系,持续提升云资源使用效率。完善政务网络体系。迭代升级电子政务外网,整合部门互联网出口,实现公共服务网络与政务外网互联互通。迭代升级电子政务视联网,统筹物联感知网规划。建设完善电子政务内网,完善与政务外网数据跨网共享机制,建设全省内网业务协同数字化一体化支撑平台,提升内网基础支撑能力。

6.提升严密可靠的政务网络安全体系。健全网络安全制度体系。全面落实网络安全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要求,推动安全与应用协调发展。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安全等级保护、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风险评估制度、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建立网络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政务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完善省市两级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监管体系,完善一体化电子政务网络安全支撑体系,建设内外网公共安全组件,加强应用和移动端安全管理。健全公共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围绕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交换、销毁等环节,构筑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体系。建立全省公共数据平台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健全数据安全防护能力评估指标,推动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可量化、可追溯、可评估。

(二)推进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系统建设

围绕省域治理现代化,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服务省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主线,运用系统观念、系统方法和数字化手段,推进党政机关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改革。在全面梳理党政机关核心业务基础上,充分利用政府数字化转型成果,建设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综合应用,着力打造全局“一屏掌控”、政令“一键智达”、执行“一贯到底”、服务“一网通办”、监督“一览无余”等数字化协同工作场景,构建综合集成、协同高效、闭环管理的工作运行机制,实现党的全面领导在“制度”“治理”“智慧”三个维度纵深推进,开创党政机关整体智治新格局。

到2021 年底,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系统框架基本形成,省市县机关基本纳入协同体系,整体智治取得实质性突破。重大任务贯彻落实的综合集成机制建立,实现重大任务综合集成应用;充分运用政府数字化转型成果,构建完成40%主要领域核心业务事件组。8月底前,上线运行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综合应用。

到2022 年底,党政机关核心业务实现多跨高效协同,建成“掌上治理之省”,整体智治成效显著。重大任务贯彻落实的综合集成机制更加完善,重大任务综合集成应用不断丰富;构建完成80%主要领域核心业务事件组。

到2025 年底,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系统形成成熟完备的实践体系、理论体系、制度规范体系,在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中发挥关键作用。

1.构建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综合应用。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综合应用,是统筹主要领域进行重大任务综合集成的创新载体,是全省党政机关开展多跨协同、推进数字赋能、实施闭环管控的数字化应用集成,是加快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重大改革举措。按照“四横四纵”基本架构,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构建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综合应用,通过政务网络连接省市县各部门,建设、丰富和完善系统功能模块组,包括重大任务、主要领域(核心业务事件组)以及执行链管理、数据链管理、权限管理等模块。其中,重大任务和主要领域(核心业务事件组)模块实行开放式管理,成熟一个、纳入一个,形成“滚雪球”效应,并面向不同层级不同部门构建综合应用场景,支持个性化定制,有力促进各部门业务协同、流程再造、系统重塑,有力支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整体智治系统运行。根据数据信息的不同涉密等级,在政务内网和外网分别部署综合应用,同步建设内网移动办公系统,安全对接内外网两个综合应用,最终实现内外网一体化运行。深化“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作为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系统向基层的延伸,在基层搭建“基层治理四平台”与综合应用的连接。

2.全面推进“主要领域”核心业务数字化。“主要领域”是指在业务梳理、数字赋能基础上构建的核心业务事件组,以数字化形式映射各领域各部门的年度重点工作和整体运行情况。主要领域核心业务数字化是各级机关推进整体智治、协同高效的基础,通过不断拓展深化重大任务的综合集成应用,倒逼推动任务协同单位及相关领域的核心业务数字化迭代升级。在政府数字化转型现有重点项目基础上,按照“每年提升一批、新建一批、谋划一批”的原则,统筹推进各领域各部门核心业务数字化,逐步纳入综合应用。省级层面,安排党的建设、人大工作、政协工作、纪检监察、宣传思想、统战工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法治浙江、文化浙江、平安浙江、美丽浙江、群团工作、机关运行、市县工作等19 个主要领域,每个领域逐步丰富完善核心业务事件组,为实现党政机关整体智治提供基础情况、动态信息和业务协同。

3.构建“重大任务”贯彻落实的综合集成机制。“重大任务”是指当年度的重点工作事项和紧急协同事项,是各级机关开展数字化治理的主要抓手。从省级层面来考虑,目前主要聚焦重要精神、八八战略、共同富裕、疫情防控、应急处突、问题清单、监督整改、勇立潮头、重大项目等具体任务,按照省委工作部署可随时增加任务事项组,年度任务完成后纳入主要领域实行常态化管理。每个任务明确任务清单(包括责任单位)、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并与执行链紧密关联,可随时进行批示、督办和问题反馈、控制、修正。建立健全任务清单动态管理、协同执行、闭环管理、迭代完善、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机制,全面保障重大任务事项组正常运转。

(三)深化数字政府系统建设

以数字化手段推进政府治理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打造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数字政府综合应用,构建整体高效的政府运行体系,优质便捷的普惠服务体系,公平公正的执法监管体系,全域智慧的协同治理体系,建设“一网通办”“一网通管”的“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掌上治理之省”,加快建设“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

到2021年8月底,上线运行数字政府综合应用;年底前,依托数字政府综合应用,高质量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85%以上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浙里办”日活跃用户数超过240万。行政执法“一网通管”全面推进,掌上执法率达到90%以上,事中事后监管闭环初步建成。政务服务、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治理、应急管理等领域整体智治能力取得重要突破。数字政府建设的实践体系、理论体系、制度规范体系初步建立,“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掌上治理之省”基本建成。

到2022年底,以年度工作目标为核心的各项业务实现跨业务、跨层级、跨部门高效协同,数字政府综合应用更加成熟定型,形成一批标志性应用场景。“浙里办”日活跃用户数超过300万,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基本建成,掌上执法率达到95%以上。政府履职各领域数字化改革取得重大成果,走在全国前列。数字政府建设的实践体系、理论体系、制度规范体系更加完善,“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掌上治理之省”全面建成。

到2025年底,数字政府建设形成比较成熟完备的实践体系、理论体系、制度规范体系,基本建成“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数字政府有力撬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有效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

1.建设数字政府综合应用。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数字政府综合应用,通过对各部门核心业务数字化应用迭代升级,建立重大任务运用数据科学决策、精准执行、风险预警、执法监管、服务保障、督查督察、绩效评估、成果运用的体制机制,建设重大任务、重点领域跨部门跨系统,全业务协同应用的功能模块(“一指办理”),建立数字化的决策、执行、预警、监管、服务、督查、评价、反馈的闭环管理执行链,构建数字政府建设的理论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实现政府履职整体智治、高效协同。

2.打造常态化疫情防控应用。围绕重大疫情防控“四个确保一个力争”工作总目标,集成“健康码”“浙冷链”、药品销售监测、发热门诊监测等系统,建设多点触发预警模型、流调溯源、重点人员管控、冷链物防、疫苗追溯(浙苗链)、核酸筛查、应急指挥、医疗救治、资源调度、精密智控绩效评价等核心模块,运用重点人员、发热门诊运行、冷链监测溯源等大数据分析,构建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有效处置、科学评价、结果运用等跨部门、跨业务、跨地区的疫情防控闭环管理执行链,推动“源头查控+硬核隔离+精密智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持续改革完善。

3.打造科技创新应用。聚焦三大科创高地建设总体目标,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突破产业发展瓶颈,解决“卡脖子”问题。运用分析研判、创新指引、要素分配、成效评价等人工智能技术,集成科技大脑的项目、载体、企业、人才等子系统,强化创新主体地位,布局平台载体,建设创新主体培育、高能级平台建设、核心技术攻关、科研成果转化等模块,加强科技资源一体化配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赋能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4.打造产业发展应用。围绕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高端化、集群化、融合化,聚焦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产业集群培育升级、高端服务业发展、两业融合等重点领域,集成规划管理、经济运行监测、投资项目管理、省域空间治理、平台经济风险防控、产业链数据中心、数字经济、“亩均论英雄”等系统,综合运用统计、电力、税收、贸易等数据和产业政策,着重建设产业规划布局、运行监测、行业预警、要素保障等应用场景,形成“科学决策、高效执行、精准服务、综合评价”的工作闭环,依托数字化手段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现代产业体系整体竞争力。

5.打造双循环应用。围绕打造国内大循环的战略支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枢纽,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聚焦塑造产业竞争优势、消费扩容提质、扩大有效投资、构筑开放新优势、赋能市场主体、增强循环畅通等重点领域,集成“一带一路”数字化管理和服务、数字生活新服务、外贸“订单+清单”、金融综合服务、物流管理等数据和系统,挖掘宏观、中观、微观以及高频数据,着重建设“一支点四枢纽”应用场景,形成“任务分解、执行、监测、预警、评价、反馈”工作闭环,深入挖掘国内市场潜力,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6.打造营商环境市场活力应用。对标国际一流水平,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告知承诺制、高频事项“智能秒办”等涉企改革,持续深化“浙里办”“浙政钉”涉企服务智能化应用,优化惠企政策供给,集成浙里亲清政策专区、省企业综合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办事服务(企业开办和注销、办理建筑许可、获得水电气和网络、获得信贷、纳税、电子发票<票据>、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不动产登记等)、创新资源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公共资源交易、互联网+监管、要素资源配置、政府采购等系统应用,运用群众企业咨询投诉举报、互联网舆情、公共数据、问卷调查等大数据分析,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

7.打造新型城镇化应用。集成浙江省城镇发展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任务触发、决策、调查研究、服务指导、总结评估、案例推广等核心模块,运用公共数据、问卷调查等大数据分析,构建科学决策、高效执行、精准服务、综合评价的执行链,实现更高质量、更广覆盖的人口市民化,形成更加协调、更有效率的城镇化格局,建成更加宜居、更加安全的现代城市,踏上更为和谐、更趋共享的城乡融合发展道路。

8.打造乡村振兴应用。围绕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业宜居、农民富裕富足的目标,集成和提升“肥药两制”、渔船精密智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低收入农户帮扶、数字农合联等业务系统,建设肥药定额标准测算、肥药“进—销—用—回”闭环管理、渔船风险识别、渔船应急救助、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财务管理、低收入农户帮扶一张图、农户走访信息核对和监察、为农服务资源协同等核心模块,运用农资产品经营主体、渔船状态、集体经济、低收入农户、农合联服务需要与供给等大数据分析,构建任务触发、规划部署、目标达成、绩效评估和督查反馈的执行链,以数字赋能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9.打造区域协调发展应用。围绕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以及我省“四大建设”、海洋强省、山区跨越式发展等重点领域,建设和集成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大湾区、大通道、大都市区、大花园、海洋强省、山海协作等系统,谋划实施一批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大政策,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区域协调发展执行链,协同推进国家战略和省重大战略更高质量发展,全方位联动实施。

10.打造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同管理应用。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集成地表水水质预测预警、大气环境监测预报预警、固废治理数字化应用、河湖库保护、农地土壤改良服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等系统,完善生态环境全要素态势感知、污染源数字化档案、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协同、生态环境治理应用服务、碳排放监测应用服务等模块,运用环境质量、污染源自动监控、排污许可、河湖库保护、农地土壤改良等大数据分析,构建地上地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数字治理体系和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智能化水平,打造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

11.打造民生保障应用。以省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民生保障年度重大任务为依据,围绕就业、养老、医疗、教育、体育等领域,集成和提升公共就业服务、医保、之江汇教育广场、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等应用,完善优质公共服务资源统筹共享机制,提升民生保障数字化水平。(集成数字社会系统相关应用)

12.打造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应用。深入推进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聚焦交通运输、涉海涉渔、消防、危化品、建设施工、工矿、旅游、城市运行等八个重点领域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目标,集成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危化品物流管控、渔船监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非煤矿山监测预警、水旱灾害监测预警、小流域山洪预警、建筑工地管理、特种设备管理、应急物资保障、基层安全生产风险处置等系统,建设安全生产风险识别、风险研判、风险防控、指挥救援、绩效评估等核心模块,运用企业安全风险评估、事故知识图谱、管控力指数等大数据分析,实现风险精准识别、高效处置、有效防范,提升应急管理精密智控水平。(其他社会治理领域集成数字法治系统相关应用)

13.打造政府效能管理应用。围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总目标,着力提升政府治理质量、效率和公信力,集成互联网+督查、巡视巡察、廉政建设、预算管理、审计监督、政务公开、“浙里访”、绩效管理、建议提案办理、政务信息采编等子系统,建设民意收集一个码、问题线索一个库、指标管理一本账、重点工作一张图、业务协同一件事、全员督查一张网、政府绩效一张表等核心应用模块,运用天地图、在线调查、数据挖掘、图像视频分析、机器学习等数字化技术,构建目标体系量化、工作体系具化、政策体系细化、评价体系实化的政府治理闭环执行链条。

(四)深化数字经济系统建设

数字经济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生产要素,以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为核心内容的新经济形态。围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双联动,聚焦“七个关键”,大力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 版,着力提升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工业领域为突破口,以产业大脑为支撑,以数据供应链为纽带,以“未来工厂”、数字贸易中心及未来产业先导区等建设为引领,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融合应用,实现资源要素的高效配置和经济社会的高效协同,形成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全面连接的数字经济运行系统,赋能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努力打造全球数字变革高地。

到2021 年底,基本构建数字经济系统总体框架,初步建立数字经济系统建设的理论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8 月底前,上线运行数字经济综合应用。推进产业大脑1.0版建设,全省产业大脑数据中枢基本建成,启动十大标志性产业链数据中心建设,选择2 个左右优势行业开展产业大脑应用试点。“1+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不断完善,创建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200个以上。数字产业化支撑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连接工业设备产品6000 万台,开发集成工业APP 3.5 万款以上,启动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试点。产业数字化转型不断加快,打造“未来工厂”20 家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350 家以上。公共资源优化配置机制初步构建。初步完成数字贸易顶层设计,举办首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数字贸易管理服务体系迭代升级。全省数字经济总量突破3.5 万亿元。

到2022 年底,数字经济系统建设不断完善,产业大脑迭代升级、试点扩面,在10 个左右优势行业和产业集群推广应用,十大标志性产业链数据中心基本建成,以数字化赋能推进产业链治理多部门协同。创建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300个以上,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覆盖更多的领域。新智造推进机制和支撑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形成一批“未来工厂”引领的新智造企业群体,打造“未来工厂”30 家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500家以上。全省统一的科技成果交易体系等不断完善,公共资源配置不断优化提升,基本实现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数字自贸区建设稳步推进,初步建成数字贸易规模较大、竞争力较强、数字产业集聚、数字内容丰富、数字贸易便利、辐射带动突出的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为全国数字贸易发展积累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全省数字经济总量力争突破4万亿元。

到2025 年底,产业大脑多元数据融合应用体制机制全面建立,全省重点优势产业链数据中心全面建成,实现百亿以上产业集群产业大脑应用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全覆盖。建成若干个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的未来产业先导区,未来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未来工厂”引领下的新智造企业群体不断壮大,基本实现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体系更加完善,跨部门多层级协同的数字化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初步建成全球数字贸易中心。全省数字经济总量力争达到5.4万亿元。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1.构建产业大脑建设体制机制。产业大脑是基于系统集成和经济调节智能化的理念,将资源要素数据、产业链数据、创新链数据、供应链数据、贸易流通数据等汇聚起来,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数字产业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进行即时分析、引导、调度、管理,实现产业链和创新链双向融合,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大脑主要由数据中枢系统、政府端数据仓、企业端数据仓等构成,在政府端,基于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推动政府各部门有关数字经济运行的公共资源数据的共享应用;在企业端,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全面连接,推动生产方式、产业链组织、商业模式、企业形态重构,提高经济社会的运行效率和资源要素的配置效率。推动数据汇聚共享。基于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和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通政府端数据仓和企业端的产业数据仓,实现供应链创新链数据与公共资源数据互联互通,有效支撑多样化的经济数字化治理、产业数字化服务、数字产业化发展应用场景,提升政企协同能力。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supET平台、supOS工业操作系统等基础性平台企业加强与工业企业、互联网企业、行业性平台企业、金融机构等合作,构建“生产服务+商业模式+金融服务”跨界融合的工业数字化生态。突出行业共性、特色产业集群、产业链创新协同,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主导作用,依托龙头企业建设行业级、区域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探索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以全省“万亩千亿”产业平台、产业园区、特色小镇等为载体,依托产业大脑优化配置资源要素,探索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积极探索未来产业培育模式和路径,为加快数字产业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破题。

2.建立完善“未来工厂”建设机制。“未来工厂”是广泛应用数字孪生、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革新生产方式,以数据驱动生产流程再造,以数字化设计、智能化生产、数字化管理为基础,以网络化协同和个性化定制为特征,以企业自主创新和核心竞争力提升为目标,引领新一轮智能制造(以下简称新智造)的现代化工厂。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以新智造为主攻方向,建立完善推进机制,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有效激发创新发展活力,打造“未来工厂”引领、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为主体的新智造企业群体,促进企业生产方式转型,推动制造业要素资源重组、生产流程再造、企业组织重构。建立新智造标准体系。分行业从智能制造装备、工厂车间、信息工程服务、工业软件和大数据等不同层面开展技术标准制订。完善新智造自主创新供给体系。探索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推进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动创新。加强工业软件支撑能力建设,实施首台(套)工程化项目攻关,构建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的应用生态。搭建工业操作系统开源开放平台。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引入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工业操作系统开源开放平台。构建工业软件、工业APP 研发及应用生态,培育壮大工业操作系统领域具有核心创新能力的一流企业,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中心。实施新智造示范专项。建立完善新智造分类推进机制和政策激励措施,全面推动企业智能化转型。健全新智造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新智造公共服务系统,为企业提供系统化服务。培育和引进一批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实施新智造融通工程,建立重大项目与人才引进联动机制,支持高校联合企业探索产融合作人才培育途径。

3.优化资源要素配置体制机制。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整合。搭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总门户”,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逐步实现“主体一网登记、交易一网入口、信息一网公开”。推动行业间和省市县交易应用纵横贯通,基本形成以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应用为核心的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体系,构建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数字化建设。强化技术资源在数字经济系统建设中的支撑作用,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健全科技成果转移体系,建设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 3.0,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渠道,加快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推进数字赋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加快数字化转型,强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支撑能力,统筹推进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应用、金融综合服务应用等建设,健全金融信息共享机制,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4.健全数字贸易体制机制。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技术赋能传统服务贸易,推动服务外包向高技术、高品质、高效益、高附加值转型升级,探索以高端服务为先导的“数字+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动漫游戏、数字出版等数字商品贸易,加快建设浙江网上展会系统。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支持各类产业主体积极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创新,推动跨境电商企业品牌化、品质化发展,壮大省内各类跨境电商平台,探索建设以供应链合作为主的B2B 国际贸易平台,推进跨境电商与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外贸新业态融合发展。建设数字贸易高能级平台。大力推进数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加快打造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举办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大力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深入开展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优化数字贸易发展生态。运用区块链技术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完善跨境支付结算服务,构建智慧化供应链体系,建设数字化港口,建立智慧口岸通关与服务体系,进一步丰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探索数字贸易规则标准。组建浙江省数字贸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进数字贸易领域标准规范的研究制定。积极构建兼顾安全和效率的数字贸易规则,探索在数据交互、业务互通、监管互认、服务共享等方面的国际合作及数字确权等数字贸易的规则研究。探索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试点。支持以市场化方式推进世界电子贸易平台(eWTP)建设。完善数字贸易统计监测体系。建设浙江省数字贸易统计监测系统,运用大数据、企业直报等方式,开展数字贸易监测、统计、分析。

(五)推进数字社会系统建设

以城市大脑(与数字社会相关的数据、模块及应用)为支撑,以满足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和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导向,打造一批跨部门多业务协同应用,为社会空间所有人提供全链条、全周期的多样、均等、便捷的社会服务,为社会治理者提供系统、及时、高效的管理支撑,发挥“民生服务+社会治理”双功能作用,让城市和乡村变得更安全、更智能、更美好、更有温度。

到2021年底,建立健全各设区市城市大脑(与数字社会相关的数据、模块及应用),全面夯实12个社会事业领域数字化改革基础,数字社会系统架构基本成型,率先形成3个跨部门多业务协同应用,初步建立数字社会系统理论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未来社区,建立数字化建设与运营标准体系,建成未来社区智慧服务应用2.0,6 月底前,推动50 个以上存量社区先试先用;年底前全面推广未来社区服务模式,初步形成数字社会城市基本功能单元系统。乡村服务,全面推广应用“浙农码”,力争赋码量累计达80 万次以上,基本实现乡村服务数字社会在线化。8月底前,上线运行数字社会综合应用。

到2022年底,全面提升12个社会事业领域数字化改革水平,各设区市城市大脑(与数字社会相关的数据、模块及应用)支撑数字社会服务模式基本完善,形成6个以上跨部门多业务协同应用,进一步完善数字社会系统理论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未来社区,智慧服务应用功能进一步完善,在覆盖的未来社区中推广更多类型的场景,基本形成数字社会城市基本功能单元系统。乡村服务,依托“浙农码”集成数字生活、数字教育、数字交通等新服务,拓展精准帮扶、乡村治理等行业应用,力争赋码量累计达100 万次以上。

到2025 年底,社会事业领域数字化改革全面深化,跨部门多业务协同应用全面拓展,数字社会系统理论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基本健全。数字孪生社会基本建成,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

1.全面提升社会事业领域数字化能力。根据部门职能和群众需求,围绕“婴育、教育、就业、居住、文化、体育、旅游、医疗、养老、救助、交通、家政”等领域,创造性探索“一件事”集成协同场景,推进公共服务供给创新,完善优质公共服务资源统筹共享机制,大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构建全省9类公共场所“一张图”“一张网”为重点,着力破解一批普遍性的服务痛点难点,持续推动公共场所服务大提升。在此基础上,以省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民生实事年度重大任务为依据,推进民生实事落地。开展跨部门多业务协同及子场景梳理工作,明确每项子场景的领域、事项、指标、协同关系和数据项等内容,建立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制定系统集成清单和数据共享清单,绘制数据集成流程图和业务集成流程图,形成跨部门多业务协同的场景应用。

2.全省域拓展数字社会多场景应用。在未来社区方面,以满足社区居民数字社会美好生活需求为牵引,持续迭代提升未来社区智慧服务应用,集成社会事业12 个领域公共服务,率先提供数字生活、数字教育、数字交通、数字旅游、数字养老、数字健康等新服务跨部门协同应用,落地“未来邻里、教育、健康、创业、建筑、交通、低碳、服务、治理”九大场景,创新有机统一的新人居空间,形成数字社会城市基本功能单元系统。同时,激发一批跨部门多业务协同爆发式增长。在乡村服务方面,推广应用“浙农码”,创新“跟着节气游乡村”等场景应用,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乡村振兴应用场景典范。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手段,加快数字就业、数字文化、数字救助、数字养老、数字旅游、数字交通等服务直达乡村,迭代升级“礼堂家”农村文化礼堂应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3.全面迭代提升城市大脑(与数字社会相关的数据、模块及应用)能力。以应用场景为牵引,以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为基础,完善提升各设区市城市大脑(与数字社会相关的数据、模块及应用)支撑能力。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全量、全时、全域感知,构建更加智能化的城市大脑(与数字社会相关的数据、模块及应用)。

(六)推进数字法治系统建设

结合实施《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 年)》和《浙江省政法智能化发展“十四五”规划》,以数字化改革撬动法治建设领域各方面改革,在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建设中率先突破,构建以“1338”为主要内容的数字法治系统,同步推进理论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建设,推动法治建设重要领域体制机制、组织架构、业务流程的系统性重塑,为深化法治浙江建设、打造法治中国示范区发挥重要的引领、撬动和支撑作用。

到2021 年底,数字法治系统总体框架基本形成,执法、司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等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全面深化,数字化转型能力明显提升,初步构建数字法治理论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基本定型,源头数字化事项增加3项以上,卷宗数字化率达到40%以上,单轨制协同办案比例稳定在90%以上,基本实现案由、办案单位、办案流程“三个全覆盖”。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初步构建,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应用率达到25%,建立行刑数字化衔接,实现执法监管数据的归集分析和行政执法案卷在线评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初步形成,基本满足业务管理、分析研判、指挥调度等需求,逐步拓展业务协同的范围和程度。8月底前,上线运行数字法治综合应用。

到2022年底,数字法治系统不断完善,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相关领域数字化转型持续迭代升级,整体功能、系统关联逐步成熟,初步形成多跨协同并建立健全理论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更加完备,源头数字化事项持续增加,源头数字化率达到50%以上,单轨制协同办案比例达到95%以上。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基本建成,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应用率达到40%,初步实现自动化智能化,执法监管问题定位更加精准,数字化执法监督多场景应用更加丰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逐步优化完善,整体研判分析能力和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业务协同进一步拓展延伸,推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由“经验决策”向“大数据决策”转变。

到2025 年底,数字法治系统基本建成,业务协同更加高效,推动法治建设领域数字化改革不断深化,数字法治综合应用成熟稳定运行,集成应用场景不断拓展,数字法治理论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逐步完善,形成一批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

1.完善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围绕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民事诉讼制度、行政诉讼制度、刑罚执行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司法权运行数字化转型,深化数字卷宗单轨制协同办案模式,提升“云上公安、智慧警务”、检察监督大数据应用能力,优化法院智能办案平台功能,加强智慧监狱和智慧矫正建设,推进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监察执法衔接,完成政法智能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六大新体系和重点专项建设任务,支撑和推动司法权运行绩效明显提升,司法权威进一步确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执法体制改革,围绕执法信息化流转、联动式协同、智慧化分析,全面应用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快执法监督数字化转型,实现对事中事后监管的数字化监督,推动形成“审批—监管—处罚—监督评价”的“大执法”全流程闭环,打造职责更清晰、队伍更精简、协同更高效、机制更健全、行为更规范、监督更有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3.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和各类问题,承接“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创新成果,围绕高水平完成全覆盖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四治融合”推广、“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和县乡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体系建设等重点任务,基于“基层治理四平台”,依托“浙里访”平台,打造矛盾纠纷全量掌握、调解资源全面整合、调解机制更加完善、协同应用更加高效、矛盾风险闭环处置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县级以下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达到90%以上,信访总量不断下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位居全国前列。加快地方立法工作数字化转型,不断提升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七)推进数字化改革理论体系建设

强化实践基础上的数字化改革理论研究,迭代完善数字化改革的内涵、目标、思路、举措、项目,同步完善数字化改革的系统、组织、机制,推动数字化改革实践上升为理论成果,形成数字化改革理论体系。到2021 年底,组建大成集智的数字化改革专家组,初步建立数字化改革的内涵、目标、思路、举措、项目等理论体系。到2022 年底,基本建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数字化改革理论研究机制,基本形成数字化改革理论体系。到2025年底,全面形成数字化改革理论体系。

1.加强基本理论问题研究。强化实践基础上的理论研究和指导,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组织专门力量,对数字化改革的对象、主体、客体、系统、组织、机制进行研究,着力厘清思路;加强对数字化改革的内涵、目标、思路、举措、项目等理论研究,形成数字化改革的理论体系。

2.组建大成集智改革智库。成立数字化改革专家组,把党的建设、公共管理、经济治理、社会治理、数字化建设等各领域的专家和企业家、基层工作者都吸纳进来,打造“最强大脑”。建立健全专家组运行机制,持续丰富改革智库运行方式,集中各方面智慧,凝聚最广泛力量,为数字化改革理论体系提供智力支持。

3.创新理论研究机制。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数字化改革理论研究机制,加快数字化改革的开源创新平台建设,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参与数字化改革理论研究,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形成理论研究的强大合力。

(八)推进数字化改革制度规范体系建设

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全面构建一整套与党政机关整体智治、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法治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和工作规范,推动数字化改革实践固化为制度成果,积极构建有利于破除制约创新发展的瓶颈、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加快实现省域治理现代化、符合未来发展方向的制度规范体系。到2021 年底,初步建立数字化改革平台支撑、数据共享、业务管理、技术应用等标准体系。到2022 年底,初步形成关于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党政机关整体智治、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法治等制度规范体系。到2025年底,全面形成一整套成熟定型的数字化改革制度规范体系。

1.推动相关法规规章立改废释。积极推动在实践中行之有效、具有普遍推广意义的体制机制创新,从立法层面予以固化提升,上升为法规规章。制定实施涉及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等方面的法规规章。

2.构建数字化改革标准体系。组建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标准技术委员会,组织制订相关标准和规范,研究制订大数据标准建设的政策措施和激励措施。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全面梳理,系统梳理数字化改革各领域的标准需求及建设业务、数据、技术、安全、研发、运维标准规范,构建完善的标准规范体系。加快制定出台事项标准、治理标准、服务标准、数据标准、应用技术标准、基础设施标准、运营管理标准、数据安全标准等,推动标准实施和监督管理。

3.加强前瞻性法律秩序研究。聚焦互联网自由与监管、大数据自主与共享、算法的技术秘密与信息公开等关系,积极开展智能社会法律秩序研究,大力探索以科学、人本、包容、普惠、共治为核心要素来构建智能社会法律秩序。

4.构建覆盖数据管理全生命周期的制度体系。全面实施《浙江省公共数据开放与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配套措施,推进数据开放和应用创新。加快制订《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规范公共数据提供主体、使用主体和管理主体之间的权责关系,明确公共数据边界、范围和多元治理体系,健全数据共享和开放制度,推动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

5.建立数字化改革项目管理制度体系。编制《省级数字化改革项目建设指南》,明确项目技术标准和建设要求,指导规范新建项目,确保数据充分回流,有效支撑基层决策管理。健全数字化项目管理办法,完善项目立项审批、招标采购、建设实施、验收、运维与安全等管理要求,强化专家预审机制,强化对项目的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和考核评价。建立省市县信息化项目立项联审机制和资金分摊机制。充分发挥展示交流平台作用。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数字化改革,探索社会化、市场化的运营模式,促进全域数字化能力的开源开放。

三、保障体系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浙江省数字化改革领导小组,省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全省数字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数字化改革例会,听取改革进度汇报,分析堵点难点问题,分析最佳实践创新点,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委改革办。各地各部门各系统要实行专班化运作,落实“一把手”责任,组建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的实体化工作专班,设立项目推进组,细化指标体系,明确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建立表格化、清单化、项目化管理机制和周报告、月例会制度,实行“一个专项、一个队、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各级组织、财政、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大力支持,保障专班高效运行。

(二)强化清单管理。各地各部门各系统要盯紧目标任务,建立动态工作台帐,按月列清单、按周抓推进,层层放大滚雪球效应。围绕改革总目标,按照可操作、可落实、可考核的要求,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实现细化量化闭环管理,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聚焦改革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迭代工作清单,找到关键短板,抓住问题要害,集中力量进行攻坚突破,以点上突破牵引面上跃升、以点状推进体系升级。建立健全纵向省市县之间、横向部门之间的高效协同机制,列出跨部门跨层级工作清单,建立省市县问题反馈整改机制和工作体系,实现“发现—反馈—整改—共享”闭环机制。

(三)强化开放共建。强化政企合作,充分发挥数字经济、数字社会优势,依托浙江大学、之江实验室等平台,加强与第三方企业合作,推动高校、研究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参与数字化改革,激发全社会活力共同推进。创新成效评估机制,坚持用户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和群众评价机制,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更好发挥改革应用价值,不断提高社会各界的获得感、满意度和参与度。

(四)强化揭榜挂帅。建立改革破题“悬赏制”,设立改革突破奖,完善改革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市县和部门揭榜挂帅、先行先试,发挥特色优势开发创新应用,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全省面上复制推广。建立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将数字化改革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赛马机制和定期督查机制,量化目标、明确要求、跑表计时、到点验收,两个月一般性评估,年底总盘点。加大数字化改革在干部实绩考核中的权重,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让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人干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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