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6月20日,《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简称《规定》)公布并施行,旨在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提升税收服务与管理效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统一的税收环境,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详见:https://www.100ec.cn/zt/gfns/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电商快评。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晓曦表示: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从行政法规的高度,对互联网经营者涉税信息报送进行了宏观规定,后续国家税务部门会出台进一步的实施细则,对具体报送细节进行细化和规定。
本规定的最大亮点是对报送对象进行了区分,将“在互联网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者不需要纳税的”这类报送信息进行了除外,这类人员是目前互联网灵活就业人员的一大核心人群。
人员数量巨大,数据量庞杂,挣的是辛苦钱,将其排除从侧面反映国家对此类人群的特殊关注。
专家介绍:李晓曦,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年至2017年,任职于两家世界500强财产保险企业,从事保险风险管理和理赔相关工作;2017年加入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专注于公司与商事法律事务处理,垂直领域为电子商务、保险和现代物流行业;《中国航务周刊》特约撰稿人;《海上保险》公众号创建人、专栏作者;《信德海事》、《海员网》、《物流沙龙》、《知腾风险管理》等自媒体评论文章主笔;持有《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国际货运代理资格证书》等职业能力证明;后加入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中国平安财产保险、中国人寿财产保险2、中远海运(上海)有限公司律所执业律师。
网经社在消费维权、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并得到有关部委、消协的肯定。如2020年网经社出席国家市监督总局在京召开的“互联网企业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座谈会”,发布国内首份《中国社交电商合规研究报告》;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托的“跨境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课题”;2016年承担承接国家工商总局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国网络交易平台合规审查”调研课题项目;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导,与《中国消费者报》举办的“促进电商发展指导网络消费”座谈会上,发布《2016年中国消费者网络消费洞察报告与网购指南》。
2024年9月25日,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专业委员会专家聘任仪式暨浙江《消法》实施办法修改座谈会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受邀参加,并获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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