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00EC>>【电商预警】网购机票小心“霸王条款”
【电商预警】网购机票小心“霸王条款”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3日 08:48:14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时下,网络购票以其方便快捷成为很多人选择购票的主要方式。然而,有些时候,网络购票的某些规定却给购票者造成困扰。

  3月18日,太原市的赵女士向记者反映,她于今年1月22日在“去哪儿网”购买了3张电子机票,登机前,向航空公司服务台索要电子客票行程单时,赵女士得知应该向代理商索要。随后,在忙碌了一个月后,赵女士想起了索要行程单的事,打电话给代理商苹果旅行网和拍票网。但是,两个网站的客服人员均以航空公司规定7天后不能打印电子客票行程单为由,只给赵女士提供购票的收据和证明。

  这“7天”的限制从何而来?记者向赵女士乘坐的航空公司反映情况时,客服人员表示,7天的限制期限并不是航空公司规定的。在太原武宿机场工作的李辉向记者透露,“7天限制”其实算是行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中,并没有这一要求。

  “7天限制”是否合法?记者询问了太原市万柏林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史宝通。据他解释,收据和证明并不能成为入账依据,税务部门是不认可的。那么该行为是否涉嫌偷税漏税?记者通过太原市国税局稽查局了解到,2008年7月1日起,国内各航空公司已启用新版“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如果代理商不能提供行程单就等同于偷税漏税。(来源:《山西日报》 文/刘宇)

浙江网经社信息科技公司拥有18年历史,作为中国领先的数字经济新媒体、服务商,提供“媒体+智库”、“会员+孵化”服务;(1)面向电商平台、头部服务商等PR条线提供媒体传播服务;(2)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培训机构、电商平台等提供智库服务;(3)面向各类电商渠道方、品牌方、商家、供应链公司等提供“千电万商”生态圈服务;(4)面向各类初创公司提供创业孵化器服务。

网经社“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DATA.100EC.CN,免费注册体验全库)基于电商行业18年沉淀,包含100+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数据,150+独角兽、200+千里马公司数据,4000+起投融资数据以及10万+互联网APP数据,全面覆盖“头部+腰部+长尾”电商,旨在通过数据可视化形式帮助了解电商行业,挖掘行业市场潜力,助力企业决策,做电商人研究、决策的“好参谋”。

【投诉曝光】 更多>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网经社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网经社;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NEWS@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平台名称
        平台回复率
        回复时效性
        用户满意度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小程序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