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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快递员10天顺走4部手机 犯职务侵占罪获刑半年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6日 11:05:19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广西某快递公司的司机黄某,利用自己职务便利,短短10天内共偷了4部小米手机。自作聪明的黄某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但监控却清晰地记录下这个“家贼”的作案过程。8月14日,南宁市良庆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黄某半年的刑期。

  黄某是广西某快递公司的司机,该公司与小米手机有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负责小米手机在区内的速递。2014年3月25日,黄某趁公司南宁中转站装货之机,暗中将装有一部小米2S手机及配件的快件,未经扫描即混入已扫描的快件中装车。在开车送货的过程中,黄某将未扫描快件取出藏匿并非法占有。

  今年3月29日、4月1日、4月10日,黄某又以同样的手段,分别偷走了一部红米手机、一部小米2S手机、一部小米3手机。货物经常不翼而飞,这让快递公司很疑惑。该公司工作人员调查录像,很快发现了黄某的“小动作”并报警。2014年4月14日,黄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经南宁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这4部手机及相关配件价值5986元。案发后,黄某退回了2部小米手机给公司,其家属代为退赔其余2188元。

  公诉机关认为,对黄某的行为应该以职位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对此,法院认为,黄某身为公司职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由于黄某有从轻处罚的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来源:《当代生活报》;文/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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