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10月8日,北京、上海和深圳出台地方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与此前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的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鼓励态度不同,此次出台的地方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了“京人京车”、“沪人沪车”等严苛要求,若此征求意见稿能最终落地,将严重制约三地网约车的推广。对此我们评论如下。
1、京沪深三地管理细则要求严苛,网约车进入门槛被大幅抬高
2016年7月2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宣告网约车合法化。暂行办法原则上鼓励网约车参与分享出行市场蛋糕,但具体细则由地方政府制定。此后,兰州、济南和重庆等地陆续出台地方细则,对网约车运营方式和管理方法等做出详细规定,但对于驾驶人户籍未有明确要求。昨日,作为共享出行最主要市场的京沪深三地细则出台,其准入要求明显高于其他城市,且与暂行方法鼓励姿态有明显背离,这将不利于共享出行的发展。
京沪深三地细则主要从驾驶员户籍、资质、车牌、车辆轴距和排量等方面构筑网约车进入壁垒,其中北京和上海对网约车驾驶员需有本地户籍的要求影响最大。据悉,网约车平台龙头滴滴在上海已激活的驾驶员数量为41万人,但拥有上海户籍的驾驶员不足1万。此外,网约车市场车型以紧凑型汽车为主,而细则对汽车轴距和排量的准入规定将导致满足要求的网约车数量锐减至目前运营中网约车的五分之一,以上条件将大幅抬高网约车的进入门槛。
另外,京沪深三地细则对拼车、顺风车、融资租赁业务等都进行了严格规定。如北京规定单辆网约车每天拼车不得超过2次,上海则要求驾驶员必须是车辆所有人且上车地点应在出发地周边一公里半径内,深圳则规定严禁通过以租代售的方式转嫁经营风险,以上各要求可能对各网约车平台业已成熟的拼车、顺风车和融资租赁等业务造成冲击。(来源:兴业研究所;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