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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经社曹磊:盒马单方面改变格式条款涉嫌侵害消费者利益 “与民争利 涸泽而渔”
网经社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5日 09:28:58

(网经社讯)10月9日,一媒体博主“三木惩恶扬善”发布视频称,其在宁波市盒马鲜生(悦峰店)对当时正在售卖的肉类进行了多角度拍摄,次日再次到现场拍摄时,通过对比当日售卖的牛肉与昨日拍摄的照片,发现牛肉形状与纹路均一致,标签上的保质期由10月7日-8日变成10月9-10日,怀疑门店篡改食品标签日期。此事引发媒体舆论广泛热议,该店工作人员表示,工商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具体情况等待通知。

而就在同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盒礼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涉嫌修改服务协议未按规定期限公示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也引发广泛关注。屡次被曝光消费者权益问题,盒马该如何承担责任?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电商快评记者朋友参考。(详见网经社专题:https://www.100ec.cn/zt/hmxssm/

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专家、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称:

1.首先,盒马作为一家估值60亿美元的“独角兽”,是阿里巴巴大厂旗下一员,也是国内新零售巨头,应该拥有强大的法务合规团队,不应该犯违反《电子商务法》的低级错误。

2.其次,新规公示只有两天,完全没有达到法律的要求日期,从深层次来讲,单方面改变格式条款体现了盒马对法律的藐视、缺乏敬畏之心,以及对消费者利益的侵害,“与民争利、涸泽而渔”。

3.此外,截至2022年底,盒马付费会员规模接近300万,像盒马这样的电商平台各种条款规则很多,如用户注册、用户条款、支付配送、VIP会员、隐私等,更新频率也不低,盒马不应该不清楚新规的公示规则。

4.最后,盒马“悄悄”公示新规两天后就撤下,消费者还没来得及发表意见就得被动接受。如果是小平台使用这样的伎俩似乎不足为奇,但盒马这么大的公司却也用此手段,显得太“low”,没有体现大厂该有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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