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5年11月3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 )接到谭女士对淘宝“达鑫票务网”店铺投诉称购买的演唱会门票在演出当天被通知无票,疑似虚假销售。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投诉信息:
谭女士于10月8日,在淘宝网店铺“达鑫票务网”购买了两张10月24日梁静茹南京演唱会的门票,共计676元,订单号:1210670956956878
在拍下时和店铺沟通确认了是在演唱会开始前现场取票。直到10月24日演唱会当天上午,卖家通过淘宝旺旺消息通知说,由于官方票务原因,导致现在出不了票,要我申请退款。我本人在南京,朋友是头一天晚上从外地过来特地看演唱会的,还订了酒店住宿,直到演唱会当天店家才通知说出不了票。
卖家声称有个手机号提前短信通知了,但是我根本没有收到任何短信。朋友是从外地过来的,无奈当天买了高价980的票。找淘宝网客服投诉,客服说只能按5%赔偿,最多不超过30元。
对于卖家此种虚假宣传有票,实际无票的行为,根据最新消费者保护法应该处以订单3倍金额的赔付。
淘宝网作为电商平台,对这种规定欺骗消费者虚假宣传销售的行为,仅处以最高不超过30元的金额赔付,使商家违规销售的成本过低,最后商家仅赔付30元了事。
这种行为不仅仅是给我们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也给我们造成了困扰和时间上的浪费。希望淘宝能够做出如下惩罚:一是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付该订单3倍金额。二是关停该店铺。三是审核淘宝所有票务商家的售卖资质,维护消费者权益,废除淘宝最大赔付30元的规定。
据《2015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www.100ec.cn/zt/2015ndyhty/) 监测统计,网络售假、信息泄露、发货迟缓、网络诈骗、退换货难、退款难、订单取消、货不对板、价格欺诈、服务态度,成为网络购物的诟病,是2015年上半年“中国网络零售十大热点被投诉问题”。(文/九份)
事件跟踪报道
日前,淘宝达鑫票务网向本平台发来反馈如下:
对于谭女士2015年10月8日在我们公司淘宝网企业店铺购买的梁静茹票品是属于事实,特此申明:我公司有提前短信通知每位买家购票信息,网站同一票品不会只卖一个买家所以贵网站应该多看看我们其它买家的心声,谭女士的此次失误因是双方造成,我们愿意退全款。
谭女士说没收到介于公司时间久了也找不回凭证也还是要说明的 ,公司这么多年了流程一直是延续的。 演出票品是时效性的,提前三天通知。在通知未果的情况下我们通过旺旺留言。从未出现过失误 也可以看看我公司的评价。
我们购票小贴士都很清楚 每张详情页都是有的,整个票务行业也是如此。我们尽量做好但是这样一则文章近期对我们的部门之间的影响包括业绩都有很大的影响。
希望网站看过我们的资料核实我们不属于欺骗消费行为。淘宝的规则也是很严格的,淘宝判定只赔付30 元,我们联系谭女士可以全款退 。这就说明我们没有欺骗的行为。只能说目前中国票品行业还没有进化好。励志改善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