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5年11月20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一号店的投诉称拒绝手机购买七天无理由退货。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来自江苏的林先生购买1号店华为手机,订单号:6480601042667
手机侧边未贴合有长条细缝,一号店拒绝七天无理由退货,11/15收货,11/20提出申请遭拒。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已第一时间将信息交与一号店的相关负责人员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收到该网站的处理结果,称:已联系消费者安抚致歉,解释告知收货5日后反馈的手机外观问题,无法核实确认,商品外观不完好无法办理无理由退换货,消费者不认可。对于此事,我们还将继续关注。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了解,1号店是用户投诉的热点购物网站,为了鞭策电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制作专题《频频信息泄露霸王条款1号店遭遇诚信大拷》(详见:www.100ec.cn/zt/yhd/)(文/婧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