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5年12月16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 接到蒋先生对天猫超市的投诉称双11购买的商品未按时发货,要求按双11规则赔付遭拒绝。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内容:
蒋先生于双11在天猫超市下单并付款,订单号:1388288791014671。
此订单一共2个商品,一个是4罐奶粉(按时发货),一个是2箱卷纸。卷纸一直未发货,期间多次联系卖家都是机器人自动答复,联系不上。
2015年11月30拨打天猫超市热线400****910投诉后,才于12月3日安排发货。我向卖家要求按照双11规则赔付成交额的30%,即28元,卖家拒绝。
联系淘宝客服,说无法处理。要求我联系天猫热线,电话打了多次,第一次打电话投诉后,客服来电协商说补偿20元优惠券,我未同意,要求按双11规则处理,然后就没有下文了。
我第二次打电话,客服来电说补偿30元抵扣劵(时限一个月),我未同意,要求按双11规则处理,对方表示只能这样补偿。
据《2015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www.100ec.cn/zt/2015ndyhty/) 监测统计,网络售假、信息泄露、发货迟缓、网络诈骗、退换货难、退款难、订单取消、货不对板、价格欺诈、服务态度,成为网络购物的诟病,是2015年上半年“中国网络零售十大热点被投诉问题”。(文/九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