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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6日 10:29:15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及驻县各单位:

  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是当今世界发展迅速、创新活跃、带动力强、渗透性广的新经济形态,是引领生产生活方式变革和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推动力,对传统商务内涵、管理理念以及流程再造等都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已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成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现代流通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省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意见》(甘政发〔2014〕78号)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天政发〔2014〕111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全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中的独特引领作用,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依托现代物流网络资源,发挥我县特色产业优势,通过机制创新、政策扶持、环境营造、平台搭建,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完善服务支撑体系,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培育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引进一批具有行业特色的知名网购中心、网商集聚中心、移动电商中心,推动电子商务的深度发展,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为扩消费、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惠民生注入新的动力,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引进培育一批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引领其它电子商务企业快速发展,形成若干电子商务平台和产业集聚区,逐步建成满足电子商务发展需求的物流配送体系,全县电子商务应用基本普及,渗透到生产生活各个方面,电子商务应用领域进一步拓展,服务产业链日益完善,交易规模持续扩大,竞争力不断提升,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显著提高。

  ——2015年底,全县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30%,网络零售额增长35%,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9%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率达70%以上。

  ——2017年底,全县电子商务交易额和网络零售额增长35%,网络零售额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11%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率达8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拓展应用领域,培育经营主体。

  1.电子商务进企业。积极鼓励太极阿胶、伊味思、建明调味品、伊真香淀粉等本地传统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推进线上线下市场融合发展;引导本地优势实体企业以自主品牌为支撑,发挥营销网络优势,积极入驻网上交易平台;引导有条件的实体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手段拓宽采购、销售渠道,变革经营方式,优化供应链。(牵头单位:工信局,配合单位:商务局、工商局)

  2.电子商务进市场。全县各农贸市场、牲畜交易市场、果疏批发市场等市场经营主体要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发布有关农畜果蔬产品价格信息,强化网上交易管理功能;鼓励引导市场经营主体借助电子商务平台创新交易模式,培育新型市场业态,促进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的有机结合。(牵头单位:商务局,配合单位:畜牧局、农业局、工商局、市建中心)

  3.电子商务进乡村。以“万村千乡”农家店信息化改造为载体,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1个电子商务便民服务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依据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采取“企业+基地+网点”或“协会+合作社+网点”的模式,大力发展农产品网络营销和订单农业,拓展我县特色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扩大特色农产品销售规模。(牵头单位:商务局,配合单位: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各乡镇)

  4.电子商务进社区。加速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建设,为居民提供便捷的网上医疗服务;依托有实力的通信运营商,开展移动电子商务应用业务,为辖区居民提供电子钱包、移动身份认证等多种服务,促进网上订购、网上消费、网上支付;整合资源,推进便民支付自助服务终端的普及应用,实现水费、电费、燃气费、通讯费等居民日常生活基本消费电子化;支持社区建设公共家政服务网络平台;实现“一卡通”工程,促进城市信息化建设。(牵头单位:人社局,配合单位:卫计局、金融办、公安局、住建局、电力局、工信局、商务局)

  5.开展“张家川特产网上行”活动。结合张家川牛羊肉、清真糕点、锅盔等优质清真食品及皮毛、羊剪绒等皮毛产品质优价廉物美的特点,开展“张家川特产网上行”活动,建立产供销为一体的张家川特产网络销售体系,发展以商品市场为依托的网商集聚区,助推做大清真食品产业和皮毛产业。(牵头单位:商务局,配合单位:工信局、供销社、工商局、市建中心)

  6.积极培育领头带动企业。支持建设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发展,集中相关政策措施,构建产业平台,完善基础设施,引进和打造一批模式新、规模大、整合力强、辐射范围广的电商企业,培育依托张家川在线网建成的张家川电子商务贸易中心等一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充分发挥标杆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发展引擎。(牵头单位:商务局,配合单位:工信局、招商局、农业局)

  7.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落实跨境电子商务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积极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通关、商检、结汇、退税等“一站式”服务。以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建设为契机,依托甘肃外经贸服务网络平台,建立我县向西开放项目及贸易数据库,积极与中西亚国家及东南亚穆斯林国家开展电子商务合作,推动我县清真食品和皮毛产品走向国际市场。(牵头单位:商务局,配合单位:工信局、工商局、财政局、金融办、国税局、地税局)

  (二)完善配套体系,强化支撑要素

  1.积极实施“宽带中国”行动计划。按照全省的统一安排,加快推进“百兆光纤工程”、“百县宽带乡村工程”和数字企业项目,大力推广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的应用,加快宽带网络建设,提高城乡宽带网络普及和接入能力。提升电信服务企业的融合度,推动我县“三线机房”建设,为我县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优质接入服务。(牵头单位:工信局,配合单位: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各乡镇)

  2.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和仓储服务业。一是扶持和引进一批大型现代物流企业,整合全县特色品牌和优质产品资源,配套发展仓储、物流等服务业,力求做到“县有中心、乡有门店、村社有点”。二是整合利用各种资源,优化物流配送布局,进一步促进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结合乡镇配送中心和万村千乡店建设,逐年规划符合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物流配送门店,有效支撑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三是鼓励现有物流企业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增强供应链协同保障能力。四是鼓励支持邮政物流企业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推行到村入户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村网店的物流保障和支撑。(牵头单位:商务局,配合单位:规划局、工信局、邮政局、各乡镇)

  3.积极探索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一是鼓励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建立交易诚信档案,加快形成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二是加快培育基于电子商务交易的信用调查、认证、评估、担保等社会中介服务组织,推动电子商务企业诚信联盟建设,开展电子商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机制。三是协调各方力量,成立张家川县电子商务协会(中心),发挥电商协会等社会行业组织在规范电子商务行为和市场秩序中的作用,形成适合于网络交易的行业自律和权益保障机制。(牵头单位:商务局,配合单位:工商局、民政局、物价局、统计局)

  4.大力开展人才引进和人才培训。加大对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电子商务培训工作方案》,加强与淘宝大学(甘肃)、省内外其他高等院校联系,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管理和实训操作培训。每年安排20万元经费专项用于电子商务行业培训,每年培训电子商务应用技术人才1500人,培养农村电子商务创业人员队伍1000人,培训经费由县财政在培训资金中统筹安排。到2015年底,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名电子商务应用人才,逐步培养和建设一支能够熟练掌握运用网络技术促销农特产品的人才队伍。鼓励高校毕业生、“两后生”、大学生村官、有创业意愿的农村青年通过电子商务创业,实现就业,增加收入。(牵头单位:人社局,配合单位:团县委、财政局、教体局、商务局、各乡镇)

  5.加快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建设。学习借鉴兰州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酒泉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陇南市成县电子商务中心建设经验,加快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县、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到2017年,力争把我县创建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打造1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培育1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2—3家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牵头单位:商务局,配合单位:工信局、工商局)

  (三)加强平台建设,促进产业集聚

  1.全力构建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一是建立张家川电子商务产业孵化园和淘宝网“特色中国·张家川馆”。支持建设创富中心和电商孵化中心,提高电子商务发展的层次和影响力。二是结合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定位清晰的张家川特产网上销售平台。三是规范发展网络团购,引进知名团购平台,将全县具备条件的宾馆、饭店、特产店和风景区纳入团购平台,让境内外消费者享受团购优惠消费。(牵头单位:商务局,配合单位:文广局、工信局、工商局、住建局)

  2.培育引进具有影响力的品牌和企业。一是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建立优势企业储备库,重点扶持筛选一批优势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促进示范企业率先壮大发展。二是引进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电商业务,发挥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三是立足资源优势和网络市场需求,鼓励企业对农产品进行研发改良,形成一批适宜网络销售的特色产品。四是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市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与知名投资中介机构的合作,集中力量吸引一批国内十强电子商务运营企业落户张家川。(牵头单位:商务局,配合单位:招商局、工商局)

  3.着力提升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一是支持传统企业加快信息化建设,围绕企业业务流程改造和提升管理信息系统,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实现运营环节应用自动化和智能化。二是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大型企业依托自身品牌,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开展网络零售、网上订货和洽谈签约等,建设面向行业和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平台,拓展网上交易,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发展。三是鼓励广大中小企业应用第三方平台开展商品销售、广告宣传、售后服务等一系列活动,开设网上商城,实现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及物流配送的局部集成应用,使企业尽快进入电子商务市场网络体系。(牵头单位:商务局,配合单位:工信局、工商局)

  4.积极发展移动电子商务。以推动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鼓励企业建设移动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提供移动电子商务服务。鼓励应用手机、平板电脑等智能移动终端,在公共事业、交通旅游、就业家政、休闲娱乐、市场商情等领域,发展移动支付服务、便民服务和商务信息服务。推动企业开展安全芯片、SIM卡、支付手机、智能读卡设备等移动电子商务核心产品的广泛应用。(牵头单位:商务局,配合单位:人社局、工信局、交通局、文广局)

  5.充分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加大对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招商力度,努力促成其将注册地、纳税地迁入我县;鼓励中小企业利用淘宝网、腾讯网、京东商城等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子商务,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企业在第三方电子平台开辟产品专区,集中展示、宣传和推广;培育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和平台,筛选电子商务领域中基础扎实、成长性良好的企业、平台和项目,争取国家和省市资金,进行重点培育和支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牵头单位:商务局,配合单位:招商局、工信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县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具体负责日常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全县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明确任务分工,细化责任及落实措施,加大协调配合,形成电子商务发展合力,全力推进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

  (二)落实财税扶持。一是县财政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适时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传统企业电商化转型升级、电子商务应用普及推广,扶持发展以伊味思、联民畜牧养殖为主的清真牛羊肉,以老魏家、老何家为主的张家川锅盔,以赵国柱糕点、买清糕点为主的清真糕点开展网上售卖活动,提高冷藏包装、输转运送工艺,助推我县清真食品产业发展。二是对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项目建设实行“一事一议”政策,优先在工业园区或二级公路连接线两侧供地,确保项目落地,形成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三)完善服务体系。优先安排本地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扩大经营、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落户、重大电子商务项目建设的用地指标,鼓励利用空置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经认定属于生产性服务业的电子商务企业和园区。把现代物流业和电子商务紧密结合起来,列入我县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把发展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有机结合起来,特别要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对电子商务的支持支撑作用。金融机构要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缓解电子商务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高中小企业信贷审批和发放率。

  (四)加大宣传推广。充分利用搜索引擎、大型门户网站、微博、微信、QQ群等新型网络媒体和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我县特色产品,提升我县特色产品的知名度,宣传我县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各项举措,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讲座等活动,推广树立先进典型,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监管统计。强化对农特产品在生产加工、网上销售、流通等环节的监管,确保质量安全;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对网销产品和服务的监管,坚决打击网络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维护我县电商声誉。加强电子商务标准和统计体系建设,将电子商务带动物流发展、居民消费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大学生就业增加纳入统计体系,进行日常监测、分析,客观准确反映电子商务发展实际,切实为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提供数据依据。

  (六)强化督查落实。县政府督查室要强化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在落实电子商务工作目标任务、重点措施等方面的督查,及时通报情况,积极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不断完善政策,推动全县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3日 (编选:网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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