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近日,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合众法律科技智能研究院院长、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主任汪政律师在接受《商学院》记者采访时表示:
1、市场监管总局4月10日对阿里巴巴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019年销售额的4% 计182.28亿元的天价罚款后,今天对互联网巨头美团“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引发市场热议和互联网企业高度关注。
2、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电子商务法》、2020年11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及今年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印发的《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等法律政策规定,为预防和制止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明确将“二选一”定义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构成限定交易行为。
3、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根据美团2020年财报显示,美团2020年营业收入为1147.95亿元人民币。如果美团涉嫌垄断成立,那么美团最高将面临接近115亿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