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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商家多次不遵守约定 导致用户经济损失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3日 11:01:23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7年5月10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淘宝”的投诉,称“淘宝”商家送货安装不遵守约定,导致用户经济损失。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庄先生于2017年1月7日通过淘宝在一家香百合卫浴的商家购买了两个卫浴柜,共价值3460元,订单号:2970360701083778。

  由于商家原因到5月3日前一直未能给我送货安装,在此之前商家多和我约的送货安装时间都未能遵守约定,致使我5月3日在淘宝申请退款,影响我正常入住新居,要重新寻找新的商家购买,会有一个月的生产周期。

  商家与我进行了协商并承诺对我进行赔偿,之后商家再次不守诚信,不与我联系,拒绝接听我电话,对于这样欺骗消费者的商家深感痛心,希望能够依法严惩这个不良商家,对我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据《2016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http://www.100ec.cn/zt/16tsjcbg2/)统计,发货问题、物流问题、客户服务、退款问题、退换货难、虚假促销、商品质量、疑似售假、货不对板、信息泄露为“2016年度零售电商十大热点被投诉问题”。(文/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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