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摘要:近日,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1、类似“上完三分之一课程不退费”的说法是没有合理依据的,属于格式条款,明显有利一方而不利于另一方,在法律上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作为家长,建议以书面形式或及时告知早教机构要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一般法院会以相对公平的原则来处理,没有授课的部分也应予以退还。
2、类似金宝贝早教机构合同上面写的“上完三分之一课程不退费”没有合理依据,这样的约定属于格式条款,明显有利一方而不利于另一方,这样的条款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作为家长,我建议他们以书面形式或及时向早教机构申明需要解除的合同,并要求退款。
3、如果家长一直没有表态或没有明显、明确的证据予以表态的话,从法律上来讲,双方的合同还是在继续履行的,这也意味着家长没办法要求退款,早教机构一旦安排课程,家长如果不去上课或者放弃上课,则可能会承担一定的不利后果。
4、疫情期间双方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纠纷比较多,如果需要解除合同的,需要看过错情况、合同履行情况,一般法院会以相对公平的原则来处理,“没有授课的部分,也应当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