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摘要: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方超强律师在接受《国际经融报》采访时表示:“炒鞋热”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在于四个方面:
1、“炒鞋客”炒鞋手段的行为相对“高明”和隐蔽,从执法层面上很难判定是否构成串通
2、在暴利驱使下,多方“炒鞋客”和普通消费者自发入场,无需通过串通,也可通过较大的体量造就鞋子的稀缺性
3、相当多的人被暴利诱惑,充当“韭菜”入局,参与“击鼓传花”的人多了,鞋价就越传越高
4、有所谓的“潮品”平台,为炒鞋充当线上交易市场,却在平台监管上疏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