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5年11月18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顺丰速运的投诉称快递被私自签收冒领。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该用户投诉内容:
郑先生称11月2日公司集团综合部同事将本人的身份证通过顺丰快递送至成都事业部,运单号为752821151643。
由于顺丰快递员未经本人或公司综合部同事同意私自签收本人快递,导致本人身份证丢失。
顺丰速运网上快递信息显示3日快递已经送达快递员本人手上,其并未与本公司联系过便私自确认隔天送件时间,并伪造快递记录,网上显示的4日早上的收货时间,我司综合部同事并未在前台,所以根本没有签收文件的可能。
后本人就此事与顺丰客服及快递员本人联系但均未得到确切的答复。
11月17日厦门顺丰客服与本人联系处理理赔事宜,但并未有明确结果。
此事件对本人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身份证补办本人需向公司请事假并飞机往返成都-厦门,我认为不应让我个人来承担,而应当由责任人徐必恩或者责任人所在公司顺丰速运承担。
据《2015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www.100ec.cn/zt/2015ndyhty/)监测统计,网络售假、信息泄露、发货迟缓、网络诈骗、退换货难、退款难、订单取消、货不对板、价格欺诈、服态度,成为网络购物的诟病,是2015年上半年“中国网络零售十大热点被投诉问题”。(文/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