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3年7月30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买卖宝的投诉称质量问题不予退货。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用户投诉内容:
刘先生称7月16日在买卖宝订购中兴V956手机,订单号D13071645018,订单号为D13071645018。
17号上午收到物品,当晚充电至18号早晨电未充满,当天上午与商家售后联系要求退货,商家同意退回检测。
18号晚寄回物品,至商品商家收货都无任何信息,都是多次打电话询问,才回复收到物品,商家说经测检无问题,不可以退货。
当时商家也未说要我去有关部分做检测,现在手机已寄回给商家了,这个问题也争不清了,也很无奈。
买卖宝在网上承诺是30天包退换,无风险网购,我现在要求退货,而商家竟是这样处理,这不是欺骗我们消费都吗?至今商家都是回复不可以退货。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买卖宝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没有接到该网站任何反馈,本平台将继续关注该事件发展。
据《2012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监测统计,退款问题、节能补贴、账户被盗、虚假促销、货到迟缓、网络诈骗、退换货难、物流快递、网络售假、支付问题,成为网络购物的诟病,是网友投诉最多的十大问题结症。
为了方便用户及时反馈电子商务交易中出现的问题,网经社开通新浪微博投诉通道,欢迎@电商维权顾问。(文/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