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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搭设电子商务平台 跨省疯狂诈骗2500余万元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9日 09:41:42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近日,跨省疯狂诈骗2500余万元、涉及近千名被害人的犯罪嫌疑人吴晶等人,由公安机关移送到经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去年3月和7月,犯罪嫌疑人吴晶分别伙同犯罪嫌疑人唐佳搭设“苏中电子交易平台”,伙同犯罪嫌疑人潘玉龙、孙俊搭设“陕西华荣电子交易平台”,并通过与“代理商”合作,吸引客户进入平台开户投入资金,进行类似于期货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犯罪嫌疑人顾阳、陈莎莎、冯腾等人分别在该平台中担任“操盘手”、“客服”、“技术人员”等职务。

  经查明,两个电子商务平台与任何现货、期货市场并不联网或关联,而是独立存在,产品价格、走势图均是后台制作、控制产生。吴晶、唐佳、潘玉龙等人利用系统权限人为操控走势,造成客户亏损假象,继而将客户资金转出,诈骗客户钱财。

  去年8月初,吴晶安排唐佳和潘玉龙、孙俊、张杰使用虚假的身份资料,注册成立芜湖海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搭设“海迪农产品[-0.33%资金研报]交易平台”,通过联系“代理商”,再由“代理商”诱骗受害人在“海迪农产品交易平台”从事农产品现货交易。陈莎莎、顾阳等人从“代理商”处取得受害人的身份证、银行卡等资料后,为受害人开设客户交易账户,并根据平台设定为银行账户绑定一个“易极付”账户,投入的资金先由“易极付”托管,进行现货交易时,资金才能进入交易账户。同时,唐佳、潘玉龙、孙俊等人也安排“操盘手”用假的身份信息以客户的身份进入平台开设交易账户,注入虚拟资金,再人为调高杠杆比例,使得“操盘手”的可利用资金成百倍增长,在做虚假交易操作时更具有优势。

  为吸引被害人投入更多资金,几名犯罪嫌疑人先利用软件正向操作(与客户的投资方向相同),让被害人盈利,令“代理商”取得被害人信任,继而诱骗被害人加大投入的资金量,随后指使“操盘手”反向操作,造成客户巨额亏损,再通过绑定的“易极付”账户将资金转走,进行分赃。

  据悉,今年元月份以来,该院已陆续审查批准逮捕该案犯罪嫌疑人13名,不予批准逮捕1名,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来源:《芜湖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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