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6年2月22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 )接到杨女士对一号店的投诉称不满客服未及时帮忙修改错误送货地址,致使用户要自行前往提货。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内容:
杨女士于2月18日在一号店采购物品,订单号: 7524925461735。
在19号时发现一号店系统默认的配送地址错误,而且订单尚未配送,于是致电客服要求更改配送信息,客服同意且说会立刻通知快递公司。
下午本人不放心再次致电客服,客服说已经反馈给快递公司了,但是物品在19号晚上显示已签收,投诉到1号店客服后他们一直说会跟进。
结果到21号时一号店说错误地址收件人已签收,要本人自己去错误地址提货。本人诉求: 1号店将货物送回准确地址或安排退款。
在接到以上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一号店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接到该网站发来的反馈称联系顾客告知考虑客户体验帮其申请20元返利补偿,后续问题顾客自行联系收货人处理,顾客认可。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了解,1号店是用户投诉的热点购物网站,为了鞭策电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制作专题《频频信息泄露 霸王条款 1号店遭遇诚信大拷》(详见:www.100ec.cn/zt/yhd/ ) (文/九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