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摘要】近日,万州区消委会就成功调解了一起网络交易电子产品的消费投诉,为消费者高先生挽回2280元的经济损失,维护了其合法权益。经过调解,消费者高先生与网店达成协议,网店收回平板电脑并退还高先生全部费用2280元,且所产生的运费由网店承担。
现如今,网购已成为不少市民购物的首选平台,但随之而来因网购发生的消费纠纷也屡见不鲜。
近日,万州区消委会就成功调解了一起网络交易电子产品的消费投诉,为消费者高先生挽回2280元的经济损失,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案例:网购平板电脑出故障不给退
12月8日,消费者高先生在某购物网站的一家店铺看上了一款价值2280元的平板电脑,商品介绍页面标称该商品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高先生在向网店客服咨询时,对方承诺只要不影响二次销售,不用任何理由就能退货,而且运费由卖家承担。
没过几天,高先生收到了网店邮寄过来的平板电脑,没想到第二天他就发现该平板电脑存在待机时间短、使用反应慢、偶尔出现白屏等问题。当高先生联系网店客服要求退货时,却被告知不能退货,理由是平板电脑已经开机使用,影响了商品的二次销售。
对于网店客服人员提出的拒绝退货的理由,高先生表示无法理解,如果不开机使用,又怎么会知道产品有无质量问题。最终,高先生在与网店客服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将此事投诉到万州区消委会。
调解:
消委会介入助买家成功维权
据了解,万州区消委会在接到高先生的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与该网店客服人员取得了联系,并将消费者高先生投诉反映的情况向其作进一步了解核实。该网店负责人辩称,平板电脑一经通电使用,就很难再作为新机对外销售。
万州区消委会认为,收到网络交易商品7日内有权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是消费者的法定权利,加上消费者只有开机使用才能发现商品问题,且消费者已经确保商品的包装和商品本身完好,相关配件并无缺失,经营者应当予以无条件更换。
经过调解,消费者高先生与网店达成协议,网店收回平板电脑并退还高先生全部费用2280元,且所产生的运费由网店承担。
为此,万州区消委会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享受便利的网购时,应尽量选择访问量较高、诚信度高、口碑好的网站购物。在网购前,需仔细阅读网站的格式条款,识别商品不承担“三包”责任等类似的霸王条款。同时,在网上购物一定要先询问该产品是否是全国联保,在异地保修时是否需要提供特别的单据等。同时,在收货时要注意包裹的包装是否完好,如包装损坏则可以拒收。另外,保存交易记录作为证据以备维权。(来源:华龙网)